今热点:振石股份孙公司振石华岳2023年2月拿地,同年6月注销,振石股份子公司--振石华美8月拿了相邻地块,两地块登记在振石华美名下

时间:2025-11-18 14:59:01 来源: 火炼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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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叙事方便,振石股份简称为A,振石华美简称为B,振石华岳简称为C,C是B的子公司,B是A的子公司。  (一)C注册于2022年12月23日,2023年2月21日,C拿下桐乡经济开发区2022-52地块,约305亩,大地块,摘牌价5494万元。  蹊跷的是C注册于2022年12月23日,2023年2月拿地,6月就注销。短短半年,似乎是为了拿地而成立的。  (二)C注销2个月后,2023年8月14日,B以16万元的价格拿下“桐乡经济开发区2022-52-5地块”,面积为567.68平米。不到一亩,即小地块,2022-52和2022-52-5两个地块的位置相同相邻,两个地块加起来总面积为204016.51平方米。  据振石股份招股书显示,振石华美持有“浙(2023)桐乡市不动产权第0035714号”不动产证书,该产证对应的土地坐落位置与上述两个地块相同,面积同样是204016.51平方米。  振石股份注销了先拿地的孙公司C,把后拿地的子公司B+孙公司C拿下的两块地合到一起,子公司B成为合并后的土地所有权人。  问题是C注销时有没有履行清算程序?招股书应该详细披露清算过程啊。  相反披露C“未实际开展业务,不涉及人员、资产以及债务处置”,明显错误,拿地不是业务?难道是不务正业?5494万拍的地不是资产?  所以请振石股份补充披露C注销的具体过程,以及为何不直接用B拿大地块,是不是有“税务统筹”方面等其他方面的考虑?
关键词: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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