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资讯】山东3男子酒后嘴馋偷100余斤大葱:平时爱吃大葱,家里没有了,想趁着天黑偷点吃

时间:2022-11-14 18:50:15 来源: 九派新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1月14日,据西部决策网视频报道,近日,在山东潍坊,刘某邀请好友王某、袁某到家中喝酒。酒后的刘某头脑一热,说他平时爱吃大葱,可家中没有了,提议趁着天黑出去偷些葱吃。

随后3人带着铁锨来到大葱种植地,盗窃100余斤。派出所接到报警迅速展开侦查,于当晚成功将3人抓获。他们对酒后盗窃大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根据规定,对3人做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所盗大葱被悉数追回并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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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寿光公安公众号消息,近日,寿光市区三名男子酒后偷窃大葱,被寿光市公安局纪台派出所抓获并依法处理。

2022年10月24日晚,市区某村的刘某邀请好友王某、袁某到家中喝酒。酒逢知己千杯少,三人边喝边聊,十分投机。不觉已喝到晚上11时许,酒后的刘某头脑一热,说他平时爱吃大葱,可家中没大葱了,提议趁着天黑出去偷些葱吃。此话一出,三人一拍即合,遂驾驶面包车、带着铁锨,驾车到了村东棚区一露天大葱种植地,盗窃了100余斤大葱,连夜驾车将盗窃来的大葱拉到刘某家棚区藏匿。

10月25日早上8时许,纪台派出所接到大葱被盗的警情后,迅速展开侦查工作,通过细致的走访调查、视频侦查,于当天下午确定了盗窃大葱的三个违法嫌疑人并于当晚成功抓获。

经询问,该三人对酒后盗窃大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所做行为悔恨不已。10月26日,寿光市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对上述三人做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所盗大葱被悉数追回并全部返还给了受害人。

寿光公安提醒:小酌怡情,切莫贪杯。作为法治社会中的公民,应当时刻将法律作为自己行为的底线,用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不可酒后做出违法犯罪的事,否则将会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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