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今亮点!日本仅3%女性服用避孕药,买堕胎药需配偶书面同意

时间:2022-09-01 17:02:04 来源: 九派新闻


太田南是一名日本女性,因为男友拒绝戴安全套,她怀孕了。随后男友拒绝签署允许她堕胎的文件。

“是他不使用安全套让我怀孕了,但我却需要别人的许可才能堕胎。我感到无能为力,我无法决定自己的身体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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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国不同,日本对堕胎的看法不受宗教信仰的驱使。它们源于对女性角色的深刻传统观点。

太田南女士说,“在日本,一个女人一旦怀孕成为了母亲,就不再是女人了。一旦成为了母亲,就要为孩子放弃一切。这本应该是一件美好的事情。这本是我们自己的身体,但一旦怀孕了,就不再是了。”

此外,获得堕胎药很困难且成本高昂,约为700美元。

目前,美国关于禁堕令的争论仍然激烈,但在日本,关于药物流产合法化的争论却少得多。根据日本现行法律,只有手术堕胎合法,且原则上需要配偶同意,仅在因怀孕或生产影响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等极少数情况下例外。今年5月20日,日本政府拟同意药物堕胎合法化,但要求女性在购买堕胎药前需要配偶同意,活动人士称这一规定专制且过时。

1988年,堕胎药在法国批准发售,英国于1991年批准,美国于2000年批准。在许多欧洲国家,服用堕胎药是目前最常见的终止妊娠方式。在瑞典,药流占流产的90%以上,在苏格兰占约70%。

但日本这个在性别平等方面记录不佳的国家,在批准与女性生殖健康相关的药物方面有着极其缓慢的历史。

活动人士开玩笑说,日本花了30年时间才批准药物堕胎,但批准伟哥药丸治疗男性阳痿只用了6个月。两者都于1999年上市,但后者在日本更早出现。

而且,避孕药仍然有限制,因此价格昂贵且难以使用。这一切都可以追溯到堕胎在日本合法化的时期。

实际上,早在1948年,日本就通过了堕胎法,是世界上最早通过堕胎法的国家之一。但它是《优生保护法》的一部分,目的并非让女性更好地控制生育健康,而是为了防止“劣等后代”出生。

该法第1条规定:“从优生学的角度防止劣等子孙诞生,同时保护母亲的生命健康。”

1996年,《优生保护法》更名为《母体保护法》,但是旧法律的阴霾仍然存在。直到今天,日本女性想要堕胎,必须获得丈夫、伴侣或男友的书面许可。

“在日本,女性服用堕胎药后必须留在医院,以便我们监测病人,这比传统的手术流产花费更多时间。”日本妇科协会副会长Tsugio Maeda表示。

“《母体保护法》规定女性必须在医疗机构进行堕胎。不幸的是,根据现行法律,我们不能在柜台出售堕胎药,这是非法的。”Tsugio补充道。

女性性健康活动人士表示,这与医学科学关系不大,更多的是为了保护医疗机构的丰厚利润。

“我认为很多决定都是由年龄较大的男性做出的,他们永远不会怀上孩子。”非政府组织的性健康活动家明日香说。

明日香女士说,男性主导的日本机构让堕胎遭遇巨大阻力。如果女性更容易堕胎,那么选择这样做的女性人数将会增加。但是,正如其他国家的证据表明的那样,这只会限制女性的选择并增加她们的痛苦,不会减少意外怀孕。

最终,明日香女士说,答案在于更好的性教育和让日本女性学会避孕,而不是依赖男性使用避孕套。

在欧洲,避孕药是最常见的避孕方式。在日本,只有3%的女性使用它。

明日香女士补充说:“我希望政策制定者多听听年轻女性的声音。”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刘雅婷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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