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布中小学新学期收费标准 与去年相比基本保持不变

时间:2022-09-01 09:13:27 来源: 厦门晚报


昨天,市教育局公布了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去年相比基本保持不变。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公办初中,不收学费、课本费、簿籍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完成区教育部门统筹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招生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其他随迁子女,具体收费标准按分级补助标准执行。未接受分级管理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为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随迁子女,仍按规定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和簿籍费。

高中不属于义务教育,公办高中也需要缴交学费,收费标准详见表格。民办高中以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标准为准。高中的簿籍费收费标准是:三级以上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70元,一般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60元。

公办幼儿园阶段,市教育局只公布了市属公办幼儿园普通园的保教费。目前市属公办幼儿园只有市教科院附属幼儿园这一所,该园按照普通园收费,每生每月390元,试行价两年。其他公办幼儿园基本都是区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各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制定。

住宿费方面,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收住宿费,公办高中校住宿费以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为准。民办中小学校住宿费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为准。 (厦门晚报记者 郭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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