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罪犯罗登被依法判处死刑!绰号“不怕阎王的人”,七罪并罚,逃亡时带手榴弹和冲锋枪

时间:2022-06-16 08:50:19 来源: 九派新闻


原标题:“不怕阎王的人”被依法判处死刑!


(资料图片)

6月15日,据“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消息:今日,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罗登验明正身,依法执行死刑,阿坝州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全程监督。行刑前,安排罪犯罗登会见了其家属,依法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罗登受审画面

2019年11月,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被告人罗登犯故意杀人罪等七罪、被告人索秋犯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谢拉犯非法拘禁罪一案宣判。

2013年,索秋与阿某口头达成购买土地协议,后因阿某将土地卖给了别人,索秋和罗登以阿某毁约为由敲诈阿某18万元。2015年,洛某某开罗登的车帮他去接女友,途中发生事故。洛某某花钱修好车后,罗登多次威胁、殴打、非法拘禁洛某某,并敲诈勒索洛某某27万元。2011年,罗登与卓某某发生争执斗殴,罗登以卓某某让自己没有面子为由敲诈勒索2万元。2013年罗登以女友纳某某的父亲报案损害其名声和要求纳某某支付分手费为由,敲诈勒索4万元,被告人罗登、索秋构成敲诈勒索罪。

2013年,因女友纳某某提出分手,罗登到纳某某工作的单位寻衅滋事损毁其工作单位财物。2012年,罗登因琐事怀恨在心带人打砸红原县某KTV,被告人罗登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2014年,罗登在阿坝县某酒店组织华某某、赛某、郎某、夏某和泽某五人“炸金花”赌博,并从每局赌博中抽头200元,现场赌资20万余元人民币,罗登从中抽头盈利17000余元人民币,被告人罗登构成赌博罪。

2015年3月,罗登、谢拉为逼迫洛某某还账,罗登指使谢拉非法限制洛某某人身自由2天左右。2013年罗登为逼迫益某还账,强行将其带至阿坝县贾洛镇、若尔盖县等地,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4天左右,被告人罗登、谢拉构成非法拘禁罪。

2016年,罗登与人在阿坝县一家餐馆吃饭,期间与特某发生口角,罗登持刀砍人,特某经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罗登构成故意杀人罪。

罗登被抓获时发现的枪支弹药

2018年,罗登在阿坝州若尔盖县唐克镇被阿坝州公安局抓获,在罗登藏匿的帐篷内发现仿56式冲锋枪一支、子弹78发、弹夹2个、手榴弹1枚,被告人罗登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罗登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四十二万元,继续追缴,发还给各受害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四十二万元,继续追缴,发给还各受害人。被告人索秋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人民币,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九万元,继续追缴,发还给受害人。合并前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九万元,继续追缴,发还给受害人。被告人谢拉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6月15日,“不怕阎王的人”罗登被执行死刑。

【来源: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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