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可缓缴6个月 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时间:2022-06-14 08:41:37 来源: 郑州发布


6月13日,郑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执行“欠费不停供”有关政策的函》。

根据市政府稳经济促增长45条政策有关要求:

自2022年6月1日起,对郑州市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面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该政策暂定执行到2022年12月,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是否进一步延长。

来源: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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