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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探路中国权益金制度改革 煤层气探矿权出让免收资源价款

新华社太原11月16日电(记者王飞航)山西省近日成功出让首批10个煤层气区块探矿权。和过去出让固体矿产矿业权不同,这次煤层气探矿权出让没有收取矿业权价款。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体现了我国今年开展的一项重要改革,就是建立适合我国特点的新型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

  山西是煤炭大省,同时蕴藏着极为丰富的煤层气资源。数据显示,到2015年底,山西省累计探明煤层气地质储量5784.01亿立方米,约占全国的88%。今年11月初,山西将10个煤层气区块探矿权面向全国公开出让,并免收资源价款。

  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副司长杨尚冰表示,过去,我国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单位,除一般性税费外,还需缴纳矿业权价款、矿业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以及缴存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这些矿产资源税费政策,对于维护国家权益、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曾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矿业权价款只涵盖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不利于充分实现和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权益;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分配缺乏有效调节等。

  在国务院今年4月初发布的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在矿业权出让环节,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矿业权出让收益。将现行只对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收娶反映国家投资收益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适用于所有国家出让矿业权、体现国家所有者权益的矿业权出让收益。

  杨尚冰说,由于油气矿产的出让收益基准率等配套政策尚在制订中,因此山西省此次出让煤层气勘查区块探矿权专门在合同中明确:“待国家相关制度明确后再征收出让收益”。这种制度性安排,既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也有利于中标企业集中资金用于地质勘查,加快矿区开发,促进资源优势更好转化为产能优势、产业优势。

责任编辑:N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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