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头条:广州天河“1·11”宝马撞人案二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

时间:2023-06-28 13:58:28 来源: 澎湃新闻


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28日,广东省高院对温庆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上诉一案公开审理。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州中院一审认定:2023年1月11日17时许,温庆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广州中院依法判处温庆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温庆运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法院认为,温庆运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以严惩。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温庆运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1月11日17时许,广州天河区天河路、体育东路附近,一辆宝马X3多次撞上行人、车辆等。多段现场视频显示,路面上许多人受伤倒地,肇事男子停车后有撒钞票的行为,并试图逃跑。此案引起外界广泛关注,被称为广州天河“1·11”驾车撞人案。

肇事司机名叫温庆运。一审判决书显示,温庆运于2000年4月出生,大专文化,户籍地为广东揭阳市揭西县,居住在东莞市企石镇,于2023年1月11日被羁押,次日被刑拘,1月14日被逮捕。

一审判决书披露,该事件共造成6死,其中5人当场死亡,1人于1月19日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导致2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0人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2人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13人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3人的损伤程度不构成轻微伤,1人的体表未检见明显机械性暴力损伤。

据多位受害人家属介绍,6名遇难者来自不同的家庭,其中1人是外卖小哥,1人是儿童,2人已婚已育,2人均有对象但尚未结婚。

澎湃新闻注意到,一审中,公诉机关指控称,事发当日12时许,温庆运驾驶其父亲名下的黑色宝马X3从东莞家中行驶至广州白云机场,后又行驶至天河区。在白云机场前往天河区的高速上,温庆运先后四次在“华快三期”永泰收费站、平沙收费站、朝阳收费站等冲卡逃费。

据多位旁听人员介绍,庭审中,温庆运称,从白云机场前往天河区的路上,为了避免父母知晓他的行踪,他拔掉了车上的ETC卡。经过收费站时,他打算用支付宝付费,没有成功,和收费员发生了争吵,于是就冲卡逃费了。而且,他“一会儿上高速,一会儿下高速”,存在多次冲卡逃费的行为,把车的挡风玻璃都撞坏了。

年轻的温庆运为何驾车撞人,这是此案的焦点问题之一。一审判决书显示,事发当日,温庆运接受了酒精测试和尿液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0毫克/100毫升,也未检出常见毒品成分。

温庆运从小在东莞长大。案发前,他的父母在东莞经营一家店铺。温庆运供述称,案发约一年前,他陆续在抖音上发布使用名牌包、豪车等内容,将自己包装称“富二代”追求异性。不久后,一名网络博主专门发了多条视频,拆穿其虚假的“富二代”身份,让其颜面扫地,感觉人生跌入低谷。2023年1月11日,他决定彻底放下过去,去一个环境更好的城市发展。出行前,他去超市用“花呗”透支买了两条中华牌香烟想送给爷爷,却被父母责骂乱花钱,于是拿了6000元私房钱,驾驶父亲名下的宝马X3,前往广州白云机场。到达机场后,因停车场与附近酒店都没停车位,其改为前往广州天河区,期间与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撞裂了宝马车的前挡风玻璃。

温庆运称,当驾车来到天河区体育东路十字路口时,看到很多路人正在过人行横道,突然产生想释放自己内心压抑的想法,于是直接加速驱车持续朝人群冲撞过去。

澎湃新闻注意到,温庆运的多位亲属证言显示,其家族无精神疾病史,温庆运精神方面是正常的,没有到医院检查精神病的经历。案发前,温庆运没有异常行为。一审中,温庆运的辩护人提出,温庆运精神异常,需要做司法精神病鉴定。该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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