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出台 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时间:2022-09-16 08:59:38 来源: 厦门晚报


提供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给予成长期中小企业贴息补助,降低采购补助门槛,继续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昨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我市出台了《厦门市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一系列惠企政策、真金白银补助,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稳定运行。

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措施》指出,要用好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资金政策,鼓励银行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加强信贷支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当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产生风险时,可由风险资金先行给予本金损失最高70%的补偿。单个企业由风险资金给予补偿的融资贷款项目贷款总额上限为500万元。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同时,我市将继续开展对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对经认定的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给予上一年度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最高30%的贴息补助;对获评最具成长中小企业的,给予上一年度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不超过50%的贴息补助。每个企业每年贴息额度最高50万元,有效期内只享受一次。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扩大技术创新基金覆盖面

《措施》明确,我市将厦门市能源低碳转型相关项目以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企业的研发投入纳入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扶持范围,办理事项由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另行发布,有效期同技术创新基金

今年上半年,由市财政局、市工信局联合厦门国际信托和多家银行共同设立的厦门市技改服务基金更名为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规模从最初的30亿元扩大至150亿元。7月20日,我市将本市创新型软件企业纳入技术创新基金保障范围,对符合规定的软件企业研发投入提供信用贷款和增信支持。

《措施》提到,各区(火炬管委会)对列入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的企业按规定向我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关联企业)采购工业品,年累计实际发生的采购额在1亿元(降低门槛,原倍增计划政策中为2亿元)以上的,新增采购部分按采购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鼓励工业企业

增产增效

自年初以来,我市接连发布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的奖励政策。本次《措施》出台,继续延续此前的奖励政策,对2022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工业产值超过1亿元,且季度同比增速不低于20%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不超过季度产值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单季度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2022年度增产奖励累计不超过400万元(含一、二季度奖励)。

上述工业产值数据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企业数据为准。上年同期基数为0的以2000万元作为基数。 (厦门晚报记者 张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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