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5343元

时间:2022-09-14 09:00:48 来源: 昆明信息港


9月13日,“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社会保障专场发布会在海埂会堂举行。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

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

提高到5343元

省民政厅副厅长马斌介绍,十年来,云南省各级民政部门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031.05亿元,全省均每年有441万困难群众得到经常生活救助、75.8万人次得到临时救助;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从2012年底的1674元提高到2022年的5343元,增长219%;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从288元提高到700元,增长143%;特困人员月生活标准从104元提高到910元,增长7.75倍;临时救助标准实现城乡统筹,乡镇审批额度和救助封顶线大幅提高;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分别惠及61.44万名困难残疾人和48.49万名重度残疾人。

为拓展申请渠道,提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水,云南先后推出“一部手机办低保”“政府救助台”,为困难群众提供“不出户、不求人”的申办服务。2021年以来,云南累计受理22.8万多件救助申请,对13万余户、43万余人次实施救助;建立汇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类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等540.44万人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十年来,云南省聚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先后多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7月1日起,集中养育儿童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90元,散居养育孤儿等特困儿童省级指导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90元,较2012年分别提高2.6倍、4.5倍。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儿童福利机构36个、儿童之家1.4万余个;实现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全覆盖。

十年来,省政府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为民生实事项目统筹推进,基本确定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云南安排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7.46亿元,全省建设养老机构1168所、社区养老设施(站点)10732个,实现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全覆盖,养老床位达18万张,较2012年增长227.27%;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46.4%,较2012年增长40个百分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73%,较2012年增长64个百分点。全省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由2012年的45家增长到324家,实现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

增幅达127%

省社会保险局局长胡小兵介绍,十年来,云南省围绕全民覆盖、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精准推进重点群体参保,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2012年底的2468万人增加到2022年8月的3258万人,增幅达3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从295万人增加到559万人,增幅达8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从225万人增加到348万人,增幅达55%;法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2%。

十年来,云南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今年1—8月,全省共发放养老金677.72亿元,惠及755.92万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1.83亿元,惠及2.99万人;发放失业保险待遇8.47亿元,惠及12.72万人。

此外,云南连续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幅达9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增幅达127%;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实现“16连调”,一次工亡补助金从43.62万元增加到94.82万元,月人均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从1577元、758元、726元增加到3207元、2251元、1619元;失业保险金月均水由2012年的606元提高到2022年的1356元,增幅达124%,2022年10月将提高至1575元。

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达4535.3万人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高志学介绍,云南在全国较早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初步形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截至2022年6月,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到4535.3万人,较2012年增加179万人,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十年来,云南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分别在83%和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超过职工年均工资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门诊特殊病、慢病病种范围从10种扩展到42种;可报销的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数量从2151个增加到2860个;国家谈判药品累计惠及438.98万人次,总费用33.35亿元,医保报销23.74亿元。

目前,云南省医疗救助已在129个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一站式”即时结算,困难群众实现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今年出台的《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由农村拓展至城市,由居民拓展至职工。

为全力支持全省疫情防控大局,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10条特殊报销政策,临时调整5项政策规定,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一律免费救治,医保支付比例达90%;累计向定点救治医院预拨医保资金3.57亿元,全省累计结算确诊和疑似病例4508例;筹措新冠疫苗专项采购资金50.05亿元,累计拨付采购资金46.78亿元,向医疗机构拨付疫苗接种费用9亿元,全程做到疫苗采购“钱等苗”、接种费用“及时付”,先后五轮降低核酸检测价格,确保群众救治无忧、接种不愁、防疫减负。(昆明日报记者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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