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看“放水养鱼”审慎执行 快看

时间:2023-04-20 14:51:28 来源: 大河财立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大河财立方 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穆童】一边是拖欠许久的贷款,一边是经营刚有起色的公司,法院如何执行,才能兼顾法理与发展?4月20日,记者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通过采取“放水养鱼”方式审慎执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此前,在郑州经商的樊某在某银行贷款66万元,其间,樊某一直按期还款。2020年疫情来袭以后,樊某的经营遭受影响,还款成为难题,甚至每月的利息都不能按时清偿,银行多次向樊某催缴,并将其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樊某偿还银行借款本金594554.13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樊某仍未履行,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司彬向被执行人樊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樊某的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发现其名下除了一套房产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查封,敦促其主动履行。沟通中,执行员了解到,在疫情及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下,樊某经营的公司遇到困难,资金周转存在问题,并非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樊某表示,目前公司状况有所改善,希望能宽限一定期限,筹钱还款。

如果直接拍卖房产,不仅时间周期长,且拍卖的金额可能不足以偿还全部贷款,同时,樊某的生活将会面临更大的困境,其经营的公司更是雪上加霜。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后,执行员从中协调,多次沟通,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银行同意给予樊某一定时间筹钱还款。经过一段时间的周转,樊某如约将64万余元转账至银行账户,一次性偿还了全部贷款及利息,案件得以执结。

承办此案法官介绍,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原区法院不断强化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积极采取“放水养鱼”方式审慎执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影响,为推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责编:刘安琪 | 审校:李金雨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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