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通讯!农业农村部:培育和打造富硒农产品知名品牌

时间:2022-08-24 15:56:21 来源: 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农业农村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快富硒产业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及规范管理的建议。

答复中提到,近年来我国富硒农业快速发展,形成了湖北恩施、陕西安康等一批富硒农业优势区和富硒大米、富硒茶叶等一批代表性产品。

为推动富硒产业规范发展,农业农村部将富硒农业纳入现代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支持范围,推动富硒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符合条件的富硒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绿色食品认证。截至2022年5月,共有70个富硒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认证,涵盖了大米、小米、小麦制品、蒜、西甜瓜、茶叶、枸杞、苹果等。目前,我国富硒农产品认证仍处于起步阶段,认证的数量还比较少,产品覆盖范围还不宽,认证标准和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答复中明确,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发展富硒农业,开发富硒功能产品和健康食品,编制适合当地实际的相关发展计划,推动建设富硒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验基地,加强标准集成应用和科普宣传。支持有关部门加强富硒农产品认证工作,培育和打造富硒农产品知名品牌,推动富硒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153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富硒产业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及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部分答复如下:

硒是人体重要的微量元素之一,与身体健康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富硒农业快速发展,形成了湖北恩施、陕西安康等一批富硒农业优势区和富硒大米、富硒茶叶等一批代表性产品。2020年,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开发富硒功能产品和健康食品,提升富硒产业的附加值,促进农业多环节增效、农民多渠道增收。

一、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硒标准体系

加强硒的标准体系建设对科学补硒、推动富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十分重要。2002年以来,我部先后制定了《富硒茶》(NY/T 600-2002)、《富硒大蒜》(NY/T 3115-2017)、《富硒马铃薯》(NY/T 3116-2017)等3项农业行业标准,以及《粮食(含谷物、豆类、薯类)及制品中铅、镉、铬、汞、硒、砷、铜、锌等八种元素限量》(NY 861-2004)、《粮谷中硒代半胱氨酸和硒代蛋氨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NY/T 3556-2020)、《畜禽肉中硒代胱氨酸、甲基硒代半胱氨酸和硒代蛋氨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谱法》(NY/T 3947-2021)和《硒蛋白中硒代氨基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原子光光谱法》(NY/T 3870-2021)等4项检测方法农业行业标准。另外,2013年以来,我部组织实施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优质高效富硒农产品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项“富硒农产品品质关键控制点与安全风险评估”,为农产品中硒含量标准体系建设提供了技术和数据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稳步推进农产品硒含量指标、种养规程及相关检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加强富硒农产品相关风险评估和关键技术研究,不断健全富硒农业标准体系,为富硒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二、关于加强硒产业全过程标准化认证体系建设

近年来,为推动富硒产业规范发展,我部将富硒农业纳入现代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支持范围,推动富硒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符合条件的富硒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绿色食品认证。截至2022年5月,共有70个富硒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认证,涵盖了大米、小米、小麦制品、蒜、西甜瓜、茶叶、枸杞、苹果等。您提到的出台硒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或细则、开展全过程认证服务,按照目前部门分工,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目前,我国富硒农产品认证仍处于起步阶段,认证的数量还比较少,产品覆盖范围还不宽,认证标准和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发展富硒农业,开发富硒功能产品和健康食品,编制适合当地实际的相关发展计划,推动建设富硒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验基地,加强标准集成应用和科普宣传。支持有关部门加强富硒农产品认证工作,培育和打造富硒农产品知名品牌,推动富硒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9193036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14日

责编:王时丹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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