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发布购房消费警示

时间:2023-09-08 17:55:50 来源: 郑州日报



(资料图)

为促进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购房时一定要将购房款(包括定金、保证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全部存入官方确定的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可通过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内容查看,也可登录“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预售许可公示栏目”进行查看。

购房人应使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专用POS机交款。

购房人在签订《按揭贷款(借款)合同》时,请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的监管账户约定为按揭贷款到账账户。

记者 李爱琴

关键词: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4-2020 中原网视台(www.hnmdtv.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