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发布重磅文件!出台18项具体措施稳经济大盘促投资

时间:2022-07-20 08:55:06 来源: 大河财立方


推动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实质开工;加大对房地产项目信贷支持力度;推进实施198个百城提质项目,力争年底前完成投资432.93亿元;发挥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三大融资台作用,大力招引企业、项目……许昌迎来稳经济促投资重磅支持文件。

7月19日,许昌市发布《关于稳住经济大盘促投资的实施意见》,稳住全市经济大盘,紧扣项目建设主线,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确保全市经济稳较快增长。

《意见》从聚焦项目储备抓谋划、聚焦重点领域抓投资、完善项目建设促投资机制、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等四方面,出台18项具体措施。

《意见》具体提出:

一、聚焦项目储备抓谋划

(一)深化前期谋项目。做大投资增量,常态化谋划储备项目,做深做细做实前期工作,加快完成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审批手续,依法合规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准备工作,推动前期条件成熟、资金已落实的项目提前开工建设,力争2023年计划开工的132个项目提前至今年下半年开工,215个远期项目提前至2023年开工。(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发挥优势谋项目。围绕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继迅达电梯有限公司、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金汇不锈钢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加大上下游企业、关联企业招引力度,吸引更多配套企业在许昌落地,增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韧。发挥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三大融资台作用,大力招引企业、项目。以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为依托,发挥公共配套设施完善优势,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积极引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壮大实体经济。(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国有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补齐短板谋项目。抓住国家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机遇,围绕交通、能源、水利等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科技、物流等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农业农村、国家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把联网、补网、强链作为谋划重点,谋划一批关键、节点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围绕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在公共卫生、防灾减灾、教育、生态环保、文化旅游、城市更新等领域,谋划一批防疫设施、数字化防疫系统、学校、公园、健康养老等项目,进一步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提升民生保障水。(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聚焦重点领域抓投资

(四)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标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全面提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着力推进顶山-许昌-周口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许继重卡换电示范站建设项目、鄢陵县集中式储能等项目建设,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抓住国家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的机遇,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我市19家煤矿应开尽开。做好国道107许昌城区段至漯河界改建工程等干线公路提升项目前期工作,推动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焦作至顶山高速公路新密至襄城段项目等4条高速公路实质开工,加快建设国道311线许周界至许昌西改建工程项目,力争形成更多有效投资。着力推动南水北调中线禹州沙陀调蓄工程、颍河治理工程、颍河化行闸除险加固工程、佛耳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禹州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等项目,提高水资源保障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大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以许继系、大周系、煤系、投资集团系等七系重大项目为重点,加快许昌铁矿、煤隆基6GW四代PERC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河南鑫金汇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再生不锈钢深加工等重大项目建设,以点带面形成更多有效投资。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加快天昌复烤厂易地技改(二期)等79个重点技改项目建设,力争技术改造投资增速高于全省均水,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不低于25%,年度技术改造投资额突破4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加快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围绕城市高质量发展,聚焦城市发展短板,立足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实施198个百城提质项目,力争年底前完成投资432.93亿元。着力推进示范区许州路片区更新、能信热电厂拆建、双创宜居示范区核心片区、高铁北站片区、中原科技学院、周庄水乡文旅等项目建设,促进城市基础功能更加完善,城市管理水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建设。加快构建中长期住房市场体系与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加大对房地产项目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市场前景好、用户认可度高的优质企业贷款展期、续贷。加快房地产项目建设资金回笼,落实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对在许昌创新创业的人才,按照相关政策给予适当购房补贴。进一步缩短前期开发、拿地、开工、销售全流程时间,及时启动新一批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上市供应。(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完善省包县、市包乡帮扶机制,抓紧落实灾后重建工作。加大84个未完工项目推进力度,力争今年汛期前完成Ⅱ类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10月底前完成54个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年底前完成林业、文物保护、卫生、水利、市政等领域项目建设,明年6月底前完成Ⅰ类高标准农田和非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抓紧推动中长期市政设施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如期完成灾后重建任务。(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完善项目建设促投资机制

(九)用好白名单机制。在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将“四保”企业(项目)白名单作为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抓手,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项目建设,实现疫情防控与项目建设统筹兼顾、双线运行。白名单企业(项目)要严格落实日常状态刚管控措施,制定应急状态工作方案,依法分类落实闭环管理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发生疫情的风险,确保企业稳定经营,实现满负荷生产目标。落实省支持实施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政策,对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建立投资“赛马”机制。将固定资产投资月度、年度目标和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各县(市、区)应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办),落实到具体项目,于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任务分解情况。适当调增全市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对于不能完成任务的县(市、区),依据《许昌市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项目建设奖惩办法》(许政办〔2020〕9号),进行通报批评,对投资增速靠后的实行末位约谈。(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一)强化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机制。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积极申报、动态调整省市重点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进入省市重点项目盘子。发挥省市重点项目对投资增长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力抓好年度366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推动338个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确保全年完成投资18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二)抓好“三个一批”推进机制。精心做好每期“三个一批”活动筹备工作,紧密结合省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评价办法,推荐更多优质项目参加活动,力争每季度签约项目开工率、开工项目投产率、投产项目达效率均能位居全省第一方阵。持续推进列入省“三个一批”活动台账的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实施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加大人力、材料、机械投入,推动签约项目早落地、开工项目早建成、投产项目早达效。(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三)完善跟踪评估机制。定期通报专项债券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持续落实专项债券“红黄绿”三色预警清单管理(已发行三个月以上未开工项目纳入红色预警清单,已开工但进展缓慢项目纳入黄色预警清单,正常建设项目纳入绿色预警清单),将应开未开、应竣未竣、投资完成率低、资金支付率低等问题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列入预警台账,倒逼项目顺利实施。实行重点项目周例会和月度综合评估,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重点项目建设水和质量。(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四)建立入库纳统长效工作机制。落实联络员制度,建立“统计入库工作交流群”,实时进行线上交流和解答统计入库难题。定期向统计部门反馈新开工项目清单,加快百城提质项目、水利项目、5G基站等项目统计入库,及时推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项目入库纳统,确保应统尽统。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已实质开工的项目及时入库。(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优化项目建设环境

(十五)强化建设资金保障。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常态化谋划专项债券项目,加快完善前期手续,推动项目尽快符合申报条件,一旦资金到位,迅速启动实施,争取更多重大项目获得国家资金支持。抓住国家政策银行调增8000亿元信贷额度政策机遇,积极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银行沟通,大力争取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融资支持。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对回收资金的管理,确保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和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加快地方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六)加大项目用地保障。坚持指标跟着项目走,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扎实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为项目留足落地空间。摸清重大基础设施、产业、民生类项目及交通、水利、能源等单独选址项目用地需求,同时做好年度计划指标申请填报备案工作,做到计划指标等项目,保障建设项目用地报批顺利进行。各县(市、区)重点产业项目用地符合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鼓励使用增减挂钩指标解决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七)创造良好的民间投资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落实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享受等待遇。加快惠企政策落实,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和企业满意度调查,将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县域营商环境月排名评分内容,充分发挥政策效应,确保政策兑现“快、直、准、实”。持续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建立收费公示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加快技术进步等有较强带动作用,投资规模较大的民间投资项目,要积极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加强用地、用能、用水、资金等要素保障。扩大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交通、水利、电力、生态环境、市政工程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八)优化项目审批服务环境。畅通线上线下办事渠道,实施大厅办、网上办、预约办、邮递办等多种办理方式,积极推行“多规合一”“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区域评估”“联审联批”“联合审验”等审批服务新模式,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充分发挥改革创新举措的集成叠加效应。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建立“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工作机制,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鼓励开发区内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展“承诺制+标准地”改革,实行“全承诺、拿地即可开工”。(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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