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商转公”计划分批次开展 “组合贷”不在本次政策范围内

时间:2022-10-12 09:17:55 来源: 青岛新闻网


今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曹彦做客民生在线,围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此次访谈中有网友咨询,青岛楼市限购已有松动迹象,公积金是否支持第三套房贷款?对此,曹彦表示,根据现行上级政策规定,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且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在多次全国工作会议中反复强调。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住房专项储金,需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支持职工刚和改善住房需求,主要面向家庭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因此,暂不支持向购买第三套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如上级政策调整,我市将按要求配合调整。

此外,就“商转公”问题有网友咨询,组合贷中的商贷部分是否可以进行“商转公”?对此,曹彦介绍,考虑到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资金情况暂不足以支撑全面放开“商转公”业务,因此我市的“商转公”计划分批次开展,政策方向已经明确,即首批商转公将优先惠及因开发商拒贷而没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群体,由于“组合贷”已经享受到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所以不在本次政策范围之内。(记者 李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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