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头条丨浙江临海:购房最高补贴房价的1%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至最高100万元

时间:2022-09-21 08:52:02 来源: 大河财立方



(资料图片)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21日,浙江省临海市发布《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涉及土地出让、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5方面11条具体措施。

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将视试行期间实施情况进行调整或废止,其中涉及公积金的政策暂定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

《意见》显示,临海市将发放购房补贴。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别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1%和0.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别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0.5%和0.3%给予购房补贴。

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存量住房以契税完税时间为准,购买拍卖房以拍卖成交书时间为准。补贴房屋类型为住宅类房屋,不含商住、商业等非住宅用房及经济适用房。

申请人应提供在浙江省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系统上网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或经网签并在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账号凭证复印件等资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建设部门拨付。

申请人须在不动产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办理购房补贴,逾期不予办理。

《意见》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到10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到50万元。

根据临海市租房水平和合理租房面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提高50%,即月提取额为1500元/人。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间隔期限,在临海市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即可再次申请。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4-2020 中原网视台(www.hnmdtv.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