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文:12家!河南公示最新一批拟建设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 附名单

时间:2022-07-26 15:40:38 来源: 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26日,河南省科技厅公示第九批拟建设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公示期自2022年7月26日至8月1日。

据《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园区申报条件为:


(资料图)

(一)园区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应从严控制,避免同质化建设;

(二)园区要有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完善的配套政策,并已正式成为市级农业科技园区一年以上;

(三)园区要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一定的建设规模,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功能定位清晰,建设内容具体,能起到引导和带动周边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升级的作用;

(四)园区要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或相应的技术支撑条件,能够承接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要有较好的研发基础设施条件和较完善的技术转化服务体系;有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单位,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技术支撑;要有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体系;要有一批专家工作站、科学测试检测中心或围绕支柱产业成立新型科技研发机构,有利于聚集科技型人才;

(五)园区要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要有一支科技服务人才队伍,要建设成为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和服务基地;

(六)园区要有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有效提高当地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要有职业农民培训场所,有培训计划,促进当地居民收入的提高;要为大学生、农民工等返乡创业提供孵化器和公共服务平台;

(七)园区要有健全的行政管理机构和服务管理体系;

(八)园区申报认定标准:每个园区入驻5家以上涉农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中至少有1家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涉农高新技术企业或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具有占主导地位的特色产业;具有技术研发平台2个以上(包括市级及以上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标准化技术示范基地或良种繁育中心等),园区年总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或研发年投入占园区年总产值比例不低于2%。

省科技厅对正式批准建设的省级园区建设实行项目倾斜,对三年建设期满,通过验收的园区,发文正式命名。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凡正式批准建设的省级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可直接通过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向省科技厅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附:第九批拟建设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名单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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