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上街宣传停用非标电动车

时间:2022-10-28 09:41:56 来源: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_部门动态


近日,高新区交警大队利用学生放学时间,在高新区第二小学校门前对接送孩子的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警示教育宣传。


(资料图片)

活动中,民警向电动车驾驶人,特别是接送孩子的老年人发放宣传彩页,向他们宣讲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安全隐患,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有关电动车方面的政策法规,引导他们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同时,提醒他们要遵守交通法规,戴好头盔,不要存在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骑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共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形象。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提升了辖区居民对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危害的认识,为进一步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打下坚实基础。

当前,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已在高新区形成齐抓共管、广泛宣传、机制健全、工作有力的浓厚氛围。下一步,高新区交警大队将持续强化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集中力量开展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常态化开展宣传劝导,全面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稳步推进、圆满完成、取得实效,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交通出行环境。

什么是非标三、四轮电动车?

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指未获得国家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电力装置驱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上道路行驶条件以及非法拼装改装的三、四轮电动车。

非标电动车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1.驾驶员大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2.该类车辆随意闯红灯、强行变道、随时急停急刹、无牌无证、逆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3.该类车辆基本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乘人员均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责任编辑:李单旎 审核人:张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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