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 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郑州

时间:2022-06-09 08:42:13 来源: 河南新闻广播


空气质量达标进程加快、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中心城区建设460个社区公园和小游园、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实现全覆盖、50%的居住社区具备充电条件……日,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郑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郑州。

目标: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郑州

《规划》提出,到2025年,郑州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生活水明显提升,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美丽郑州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到2035年,生态系统全面优化、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生态服务功能完善、城乡生活品质优越、生态经济绿色高效、生态文化繁荣和谐、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郑州。

加强黄河生态保护,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优化沿黄生态保护空间。沿黄河南岸,东到中牟狼城岗镇,西到巩义康店镇,南到连霍高速公路,北至黄河主河道中线,面积约1200方公里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东至郑州花园口东107国道,西至郑云高速衔接天伦大道(包括广武山),南至连霍高速公路衔接索须河(以南岸线50米宽为界)接北四环,北至黄河主干道中线,面积约210方公里建设起步区。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严守三条控制线,科学确定核心示范区保护开发格局,建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新型城乡体系和布局疏密有度、河城共荣的城镇空间体系。

持续清理河滩乱象,全面禁止黄河干流和一级支流沿岸规定范围内各类违规建设,加快数字化生态保护监测台建设,常态化开展沿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提升沿黄生态廊道建设,恢复黄河湿地生态功能,以保护恢复自然湿地为核心,加快推进沿黄湿地公园群建设。

打造节水城市典范,积极争取南水北调水权交易指标和南水北调二期配水指标,资源化利用南水北调退水,提高黄河水节约集约利用水;持续推进雨水、矿井水和污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到2025年,郑州市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县(市)建成区达到25%;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控制,2025年底前,完善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制度,建成郑州市地下水位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地下水水位监控与预警预报系统,实现对地下水动态监测。

巩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快郊野公园—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微公园(小游园)四级公园体系建设,,推进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的有机融合,打造公园城市。在城市外围,依托山体、林地、水系、湿地、自然村落、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地等现有生态人文资源,继续推进郊野公园建设。建成西流湖公园、青少年公园等40个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在中心城区加快推进460个社区公园和微公园(小游园)建设,完成世纪公园、月季公园等15个公园拆围透绿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到2025年,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5%,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3%以上。

开展森林城市建设。中牟县、荥阳市、新郑市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登封市、巩义市和新密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2025年底前,建成省级以上森林城市4个,建成市级以上森林特色小镇6个、森林乡村200个。

创新机制引领,绿色低碳发展

完善绿色清洁发展机制,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定位或者涉及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大的重点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

推进区域产业优化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降低工业企业能耗,加快现有过剩产能淘汰工作,持续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加快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带动城市和产业用能方式转变。

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加快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深入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增效,加强先进节能技术、产品、设备应用,强化节能审查和监察制度落实,提升用能管理能力,探索完善区域能评制度。

建设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积极推动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653工程”;开展国家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创建工作,加快郑州省级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建设,建立铁路外部集中输送、新能源车内部配送的“外集内配”城市绿色配送体系,推进建材、农副食品、轻工医药等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

另外,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推动全市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新增及更新公交车、出租车(含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环卫车辆、城市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新增、更新公务车辆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设施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实现全覆盖,50%的居住社区具备充电条件,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

开展低排放行驶区域建设。在郑州市建成区划定低排放行驶区,运输货车、柴油车及其他车辆进入低排放行驶区实行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研究制定郑州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达峰目标及路线图,确保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开展中长期碳中和研究,积极参与国家碳排放权交易。

探索开展零碳排放与碳中和试点示范。实施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双目标”协同控制,开展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创建。

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绿色低碳意识。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行动,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让低碳环保的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其他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大力倡导使用可降解购物袋,加强对“限塑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绿色实践,形成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推广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到2025年,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100%。

加强协同控制,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重点建设郑州经开区汽车产业园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废活炭集中再生中心、郑煤综机年产4400台液压支架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培育推动企业“梯度达标”,促进行业治理能力治理水整体升级。

开展园区集群企业废气治理,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推动园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巩固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效,按要求实施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

减少挥发有机污染物排放,深入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加强大气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全力消除重污染天气。持续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动态更新机制,针对不同治理水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科学精准分类施策,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具体工地、具体生产环节,实施更加精准的差异化管控。到2025年,全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不高于1.4%。强化夏季O3与PM2.5协同控制。

深化三水统筹,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重点推动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提升河湖生态修复能力4项任务。加快实施郑州市圃田泽水循环工程,从贾鲁河下游圃田泽提水向上游城区凤河、龙渠、潮河、十八里河、十七里河、熊耳河和金水河分水,增加城区河流生态流量。持续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完善“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河长+媒体”等管护机制,增强河湖监管保护能力。以贾鲁河为重点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建设,以建促治,努力打造一批河畅、湖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美好愿景。

空气质量达标进程加快,PM2.5年均浓度降至40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

推进城乡综合治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重点推动完善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重视噪声振动污染防治等任务。

持续加快供热管网建设,依据现有集中供暖资源和设施,深挖供暖潜力,推动富裕供热能力向合理半径延伸,加快城镇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全面推进市区和各县(市)建成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混错接改造、破损管网修复,消除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到2025年,郑州市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力争达到92%以上,各县(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新增污水管网260公里,郑州市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大于90%,各县(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到70%。

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散煤替代“四治行动”和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实施农村河网水系连通工程。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基本实现;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500个、精品村100个,完成357个新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新建县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9座,一级环卫综合体11处、二级环卫综合体4处、三级环卫综合体61处。到2025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8%以上。

加强餐厨垃圾监督管理。建立郑州市餐厨垃圾“市、区县(市)”二级收运体系。到2025年,全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8%。

完善噪声监测监管体系。到2025年,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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