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安徽省确定6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城市

时间:2022-02-24 14:06:13 来源: 新安晚报


2月23日,省政府召开“奋勇争先开新局”系列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十四五”时期,我省发展保障租赁住房将不少于30万套(间),确定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阜阳、六安等6个城区常住人口达到大城市标准的城市,为我省发展保障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

在全国率先完成设区市全面体检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桂和在会上介绍,2021年,我省组织编制了城市体检技术导则,建立5个维度“78+X”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并在全国率先完成设区市全面体检,查找出城市宜居不优、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足、基础设施系统不强、城市风貌特色不明显等四大类突出问题,逐市提出“诊治”对策建议,形成“1+16”城市体检报告。

“我们坚持‘留改拆’并举、保留利用提升为主,组织开展城市更新片区(单元)试点,统筹片区更新和‘十大重点工程’建设,完成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1162.1亿元。”吴桂和表示,去年我省新增城市绿道628.8公里、公共停车泊位8.1万个、污水日处理能力44.5万吨,改造市政污水管网1003公里。

2021年,我省强化住房公积金支撑作用,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增开户91万户,租赁住房消费提取18.9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36.9亿元。实施物业管理群众满意度提升行动,化解矛盾纠纷9000余件。

各市都想发展保障租赁住房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加快发展保障租赁住房,到2025年,针对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十四五”时期,全省发展保障租赁住房将不少于30万套(间),其中,2022年全省计划新增保障租赁住房9.85万套(间)。

同时,确定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阜阳、六安等6个城区常住人口达到大城市标准的城市,为我省发展保障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其它城市(含县级城市)确有发展必要和需求的,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经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享受国家和省相应的支持政策。目前安徽省16个省辖市和广德市均提出了保障租赁住房的发展计划。

保障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为主

“十四五”时期,我省保障租赁住房的发展从保障对象和建设标准、积极引导各方参与、实行低于市场租金的租金标准、发展方式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明确建设标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小户型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考虑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可建设少量建筑面积不超过90方米的户型。合理配套必要的商业服务设施。保障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接受城市政府指导,租金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按照职住衡原则,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原则上比例不低于5%,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应保尽保等。

此外,还从土地支持政策、简化项目审批、加大补助资金支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金融支持政策等方面明确保障租赁住房支持政策。(梅辰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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