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返还60%!郑州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时间:2023-09-01 10:13:25 来源: 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1日消息,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通知,2023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一、返还对象及条件

在郑州市范围内依法参保登记、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并足额缴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20%。


(相关资料图)

2022年度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费缓缴的参保单位,在足额补缴缓缴期间的失业保险费后,补缴的2022年度失业保险费纳入年度实际缴费总额,享受2023年稳岗返还政策。存在失业保险欠费的参保单位,足额补缴欠费后,以2022年实际缴费为返还基数享受稳岗返还政策,补缴的历史欠费、滞纳金不列入返还基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下列企业暂停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清理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期间的劳务派遣单位;在审计、巡视中发现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形,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

下列企业不予发放: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公示期结束之日河南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信用校验”查询结果为准);审核时已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申请稳岗返还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末人数减少超过50%的企业。

二、返还标准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三、经办流程

(一)“免申即享”方式。稳岗返还通过“河南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后台数据比对实施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信息确认经办模式,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企业应及时确认并维护“河南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相关银行账户信息,确保资金可以返还到位。因银行账户信息问题导致“免申即享”拨付失败的企业,可在政策实施期限内按照“依申请”方式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拨付。

(二)“依申请”方式。不符合“免申即享”条件和参保单位信息不全的企业,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依申请方式办理。

对于本年度受理的稳岗返还业务,返还资金于下年度第一季度前返还完毕。参保企业应及时维护银行账户等涉企信息,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实现资金正常返还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待遇予以撤销,不再办理拨付。

实习编辑:李文玉 | 审校:陈筱娟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关键词: 保险 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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