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也要稳稳的金融 | 立方快评

时间:2022-03-15 08:12:21 来源: 大河财立方


□ 丘眉

3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首次提醒消费者防范过度信贷风险。

信贷即信用贷款,适度美好,过度有风险。在信贷越来越触手可及的当下,消费者个人要强调“稳稳的金融”,守住自己的钱袋子,守住个人金融消费底线。

当前,信用卡、小额信贷等个人消费信贷服务与各种消费场景深度绑定,一定程度上便利了生活、减轻了即时的支付压力,但消费者若频繁、叠加使用消费信贷,易引发过度负债、征信受损等风险。近年来,时有消费者投诉反映过度授信、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或违约金高、暴力催收等。此外,一些商家诱导消费者以贷款或透支方式预付费用,后因各种原因不能持续经营,导致消费者不仅无法享受本已购买的服务,还要面临还款压力和维权困难。

近年来,人民银行等部门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普及金融知识,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至今,金融消费者教育已经产生了一定成效。2021年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为66.81,比2019年提高了2.04。同时,调查结果也提示了社会公众在基本金融知识方面仍存在不足,例如对分散化投资等概念的理解还不够,容易出现非理性投资行为。

银保监会最新提示表明,个人信贷已经越来越触手可及,在一些机构的过度营销诱导下,容易出现非理性信贷消费,产生了新的个人金融风险。信贷风险甚于借贷风险,是个人金融系统性风险底线。

防范化解风险,是金融发展与金融消费不变的核心。国家需要更进一步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个人金融消费亦同。

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这一新提法引发了热议。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也是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在小组会上建议,尽快制定出台金融稳定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一行两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着力推进两项工作。

一是系统思考,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

二是加强推动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专门立法。通过上位法支撑,使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更加有法可依,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国家需要稳稳的金融,个人也需要稳稳的金融。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各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提升之外,消费者自身也要不断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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