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日报:为拆迁款,信阳八旬老人起诉养子,结局暖心

时间:2022-06-29 07:59:06 来源: 河南大小事儿


【来源:信阳法院】

强能力 锻作风 “六防六促”保民安

最近,随着《梦华录》的全网式爆火,局中的赵盼儿、宋引章和葛招娣她们的名字也引来了热议。古人毫不避讳地表达对儿子的期盼,重男轻女的根深蒂固。


(资料图片)

虽说现在早已是现代社会,但旧社会时期很多人都认为儿子才是给自己养老的最佳人选,觉得女儿嫁到别人家之后就是泼出去的水,所以这些人哪怕前面一再生女儿,他们都会想方设法的生儿子,甚至收养儿子。近日,淮滨法院成功调解一起80余岁老人和其养子之间的分家析产纠纷案件。

“调解结果我很满意,我以为不会有人问我这老太太的事儿,没想您亲自来到我家里,还给我儿子打电话教育了他,我真的非常感谢江法官您和淮滨县人民法院”感谢信中,李老太太感激的写到。

80多岁的李老太太曾有4个女儿,为了“防老”,原告李老太太收养了一个儿子,悉心养育成人。如今李老太年老体弱,老伴也已过世,2021年原告的承包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而8万多元的补偿款都被被告领取了,自己索要应得的补偿却一直被拒,遂诉至法院。

淮滨法院江法团法官受理该案件后,多次前往李老太家与村委会了解案件情况,查询房屋与土地历史档案以及李老太应享有的房屋份额。本着和睦家庭,彻底化解矛盾的初衷,江法团法官从亲情调解为切入点,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耐心倾听双方倾诉,释法明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母子二人互相体谅,互相理解,达成调解意见,养子同意返还母亲相应的3万元补偿款。至此,一起分家析产的案件得以圆满化解,亲情关系也得到了修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成员的和谐相处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淮滨法院努力通过调解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温情、法律的温度,最大程度上帮助当事人弥合亲情、消除矛盾,维系和睦安定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官说法:本案属于分家析产纠纷,分家析产是指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并确定各个家庭成员的财产份额的行为。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和关爱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我们不仅要提供舒适的物质条件,更要创造愉快的精神生活,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安享晚年。

来源:淮滨法院

总第2331期

责任编辑:可乐 值班编委:田心

终审编委: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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