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下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05-25 08:36:40 来源: 大河网


5月24日,记者从河南省体育局了解到,为深入推进我省体教融合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和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河南省体育局联合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小学开设体育课程丰富课余活动

《意见》要求严格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程,小学1—2年级每周至少开设4节体育课,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至少开设3节体育课,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每周至少开设2节体育课。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培养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

丰富青少年课余体育活动。支持学前教育阶段开展趣味田径、快乐体操、幼儿足球、小篮球、武术、滑步车、轮滑等项目活动,学校要每年举办春、秋两次运动会,推动全员参与校园体育活动。中小学要根据实际,采取每天2个大课间或每天1次活动课等形式,切实保证在校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

促进校园运动项目协同发展。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模式,大中小学要普遍成立田径代表队,选择建立足球、篮球、排球、游泳、体操、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轮滑等项目学校代表队,积极参加体育竞赛。鼓励每支代表队配备1名具有体育专项教学、训练经历的体育教师或教练员。

《意见》指出,要将体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后训练、竞赛指导、体质测试、课外活动、课后服务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给予倾斜。完善体育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确保体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加强体育院校和高校体育院系建设,将体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建立省市专业运动队与高校联办机制,将高校高水运动队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在训练、场馆、竞赛、教练、复合型保障团队等多方面资源共享。重点支持高校建设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乒乓球、武术等项目高水运动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高校开展羽毛球、网球、射击、冰雪、自行车、划船、射箭、体操、轮滑、攀岩等项目。

加强场地设施保障和人才储备

对现有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有序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建立将青少年体育开展情况纳入大型体育场馆综合考量的评价体系,利用存量土地、绿化用地、房屋、地下空间、建筑屋顶等兼容建设体育场地设施。

在体育人才培养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教师与在校生比例要达到1:220,高中阶段按每周12—14学时工作量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等院校按每周10—12学时工作量配备1名体育教师。

各校要根据实际制定体育教师在课外辅导和组织竞赛活动中的课时和工作量计算等补贴政策,保障体校教师在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享受与当地普通学校教师同等待遇,依规保障工资薪酬和奖励等待遇。

研究制定省(市)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师、教练员的有关政策,逐步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学校担任体育教师、教练员的渠道,开辟高水退役运动员到体校入职“绿色”通道。国家高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省队校办”和建有高水运动队的院校要设立体育教练员岗位。

提升专业技能水。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体校、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体育教师、教练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执教水和活动组织能力。

规划各级青少年竞赛加强后备人才培养

《意见》指出,各级教育、体育部门要制定具有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赛事名录,统一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注册。要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建立以锦标赛、冠军赛、分站赛、U系列赛、俱乐部赛等为引领的精英竞赛体系和人才选拔输送机制,联合选拔组队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建立分学段、跨区域的省、市、县、校四级竞赛体系。

同时,要共同制定赛事奖励办法,将我省运动员参加奥运会、亚运会、世界杯(世锦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国运动会、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单项锦标赛等的运动成绩,纳入体育、教育系统双方奖励评估机制,按照“谁培养谁受益”原则,对获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评选有条件的体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武术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承接省专业队后备人才梯队建设任务。选择体育较好、具备训练资源优势的6—8所小学、3—4所初中、1—2所高中建立小初高对口升学衔接和项目布局一致的“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

到2025年评定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1000所,将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纳入本级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记者 莫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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