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报全省疫情防控最新进展 各地须分类做好返乡人员健康管理

时间:2022-01-29 08:11:50 来源: 郑州发布


1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66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疫情防控最新进展,介绍我省春节返乡疫情防控的相关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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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988例

统计显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27日24时,河南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988例(郑州139例、洛阳10例、安阳466例、许昌365例、商丘2例、信阳3例、周口3例),治愈出院203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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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本轮本土疫情仍未结束

截至2022年1月27日24时,郑州市、许昌禹州市已连续8天未发现新增病例,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安阳市首次出现零新增,此前连续7天的新增病例都是在集中隔离点或居家隔离点发现,实现社会面清零,疫情得到初步遏制。

但是,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位运行,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我省本轮本土疫情仍未结束。1月28日上午,三门峡市渑池县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省外病例关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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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须分类做好返乡人员健康管理

随着春节人员流动频繁,全省疫情外防输入的压力将持续增大。

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各地要对返乡人员分类做好健康管理工作:中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乡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期间提供7次核酸检测服务;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返乡人员,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原则上不限制人员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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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返乡人员到家当天实施健康管理

在接到返乡人员报备后,各地要根据返乡人员来自区域的风险等级,实行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返乡人员到家后当天知晓、当天实施健康管理。低风险地区要加强返乡人员网上申报登记,不在高速路口设置卡点。

返乡途中,返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遵守交通工具各项防控要求。返乡后,要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备,按要求执行属地防控措施,尽量减少外出串门、拜访、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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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政策执行避免“一刀切”

做好疫情防控,需要每个人的努力。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妥善解决群众看病就医、交通出行等涉疫相关困难和问题。各地要用心、用情做好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加强服务保障;对隔离点集中隔离期满且核酸检测阴人员,要立即解除隔离;要进一步优化健康码转码流程,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转码;要防止疫情防控政策执行简单化、“一刀切”,防止层层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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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66种重点监测商品价格稳定

疫情发生后,涉疫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是否充足、价格是否稳定,是老百姓最关心的话题之一。为此,我省多部门联合成立了市场供应专班,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稳,重点保障涉疫地区积极组织货源,加大商超上货量和补货频次,确保供应稳定。

截至目前,全省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总体价格稳。1月27日数据显示,省商务厅重点监测的66种商品零售价格,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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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精准解决居民个消费

本轮疫情中,为做好生活物资领域重点企业车辆通行保障,我省对郑州、安阳、许昌给予重点保障,确保重点企业保供车辆快速高效运转。截至1月27日16:30,累计发放省内通行证4689张、跨省通行证7362张。全省累计运输生活物资14.7万趟次、158.7万吨。

同时,郑州、许昌、安阳商务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多措并举确保供应。其中,省会郑州开展了“春节年货上门活动”,组织全市重点商超企业在封控区周边设置临时售卖点,为封控区居民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保证市民物资需求;开设市、区两级四条24小时保供热线,精准解决封控区居民个消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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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积居奇”“恶意哄抬物价“将从重处罚

春节将至,市场保供工作关系民生。全省商务部门强化节日市场监测,实行市场监测日报,加强分析预测,重点研判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的市场供应趋势,全面、及时掌握全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变化;畅通物资供应渠道,拓宽货源渠道,加强产销衔接,充实库存储备,及时补货,充实货架,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不脱销、不断档,全力保障市场供应。

此外,我省将加大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于囤积居奇、恶意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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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冷链食品“批批检测核酸、件件消毒入库”

春节临,群众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需求也在增加,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履行职责,严格防控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疫情风险。

我省规定,进口货物要提前报备、批批查验。首营企业(直接从口岸或省外供货商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必须落实主体责任,要对每一批购进的产品进行核酸检测,对每一件产品的外包装进行“六面消毒”后方可入库,确保货品“批批检测核酸、件件消毒入库”。凡核酸检测呈阳的货品立即就地封存、第一时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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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建立38个总仓集中管理进口冷链食品

为切实扎紧进口冷链食品“口袋”,全省建立了总仓管理制度,市场监管与商务、公安、卫生、疾控等部门联合驻仓监督,集中实施核酸检测和消毒。目前,全省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共建立总仓38个,累计入仓进口冷链食品37万吨。

统计显示,去年一年,我省总仓环节累计发现核酸检测阳样本11批次、253.1吨产品,全部就地封存、规范处置,没有直接流向市场,有效阻断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疫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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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冷链”系统全程追溯确保放心购物

据介绍,我省开发建设的“豫冷链”全程信息化追溯系统台,已实现对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的全程追溯。其中,首营企业运用“豫冷链”系统完成提前报备,经核酸检测、预防消毒并上传证明文件,赋“豫冷链”追溯码后才能销售。非首营企业通过“豫冷链”系统追溯码扫码入库、扫码销售。

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豫冷链”追溯码查询进口冷链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及流向信息,放心购买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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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不得上市销售

我省严格强化市场监管,全面排查,摸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底数,逐个建立监管档案,将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纳入“豫冷链”管理。

我省明确规定,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不得”。

即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没有消毒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没有“豫冷链”追溯码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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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确定15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村

春节前后是务工人员流动的高峰期。为做好春节期间务工人员流动服务工作,我省大力做好务工人员流动监测,在省级层面搭建务工人员流动监测台,实时研判务工人员流动形势。目前,全省已确定15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村、6个农民工工作重点联系县,监测掌握农村劳动力节前返乡、节后返岗情况,引导务工人员有序流动。

对需要返乡的务工人员,指导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各项服务不断档、不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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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省外积极助力“稳岗留工”

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我省积极实施“稳岗留工”。

其中,省外:精准对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务工人员集中输入地,开展“豫见·省外”活动,倡导在工作地就地过年。

省内:组织开展稳岗留工行动,落实务工人员工资、休假等劳动权益保障,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和临时生活救助。

同步开展送爱心帮扶,让在外人员在外安心过年。鼓励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安排文化娱乐活动、提高食宿标准等措施,吸引职工就地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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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春风行动”引导务工人员有序外出

春节后,我省将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因地制宜开展“春风行动”,推动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实时对接,引导务工人员节后有序外出。

为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春节后,全省(区、市)将开展一系列招聘服务活动。活动期间,我省将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开展“131”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推荐至少1个合适的培训项目。各地将着力收集一批就就业岗位,拓宽就就业渠道。集中外出务工可“点对点”直达运输。

春节后,为有序推进返岗复工,我省将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用工保障,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对省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施“一对一”服务,确保尽早尽快复工达产。

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必要时,我省将启动“四有一可”工作预案,对有集中外出需求的,实行“点对点”输送,根据实际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视情提供专车、专列、包机服务,实现务工人员“出家门进车门、下车门进厂门”直达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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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人员救助“应救尽救、不落一人”

面对新冠疫情和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困难群众生活该如何保障?我省明确要求,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尤其是对陷入困境人员的救助管理,要做到应救尽救。

省民政、公安、人社、住建、卫健等多部门协同,妥善安置、及时救助受疫情和雨雪冰冻天气影响无法返乡露宿街头人员。全省各地进一步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和密度,对桥梁、涵洞、废旧房屋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确保不落一人,确保他们有饭吃、有暖衣、有避寒场所。

统计显示,开展冬季救助行动以来,全省民政系统累计派出救助人员8.7万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露宿街头人员6423人次,发放物资5.3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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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达72.5亿元困难群众扶持资金

为了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我省提前下达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2.5亿元,强化社会救助,指导各地及时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加大兜底保障力度,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切实保障325万低保对象、49.4万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

同时,各地民政部门密切关注、跟踪研判物价变动情况,按规定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并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纳入保障范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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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灾情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群众予以临时救助

针对因疫情灾情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群众,我省强化临时救助,及时予以临时救助;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户籍不在本地的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情况紧急的实施“先行救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采取增发低保金、低保缓退等措施,提高困难群众抵御风险能力。

我省推动各地把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到2025个乡镇(街道),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2021年,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1.7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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