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热点!国庆假期加班工资咋算? 补休与加班费可否二选一?

时间:2022-10-08 19:48:07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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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你加班了吗?加班工资如何领,成为 " 加班族 " 最关心的话题。那么,加班费怎么计算?用补休替代可以吗?

根据规定,10 月 1 日、2 日、3 日为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 300% 支付加班工资;10 月 4 日、5 日、6 日、7 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 200% 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规定,日工资 = 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 21.75 天 ) 。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江苏全省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一类地区南京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2280 元为例,日工资最低约为 104.83 元。这样算来,国庆节当天加班,每天至少可以获得 314.49 元 ( 104.83*3 ) ,4 日到 7 日加班,每天至少可以获得 209.66 元 ( 104.83*2 ) ,如果国庆假期 7 天都加班,最少可以拿到 1782 元的加班费,相当于 17 天的工资。

人社部门提醒,上述案例是以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实际情况中,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许多加班职工的实际报酬要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那么,节假日放假期间安排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吗?有单位提出," 可不可以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后,安排员工补休几天呢?" 对此,人社部门表示,补休虽好,但和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不是 " 二选一 " 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当天企业安排加班的,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国庆假期前三天不能后补,只要加班,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加班费。

不过,补休可以和休息日加班搭档。法律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200% 的报酬。也就是说,10 月 4 日到 7 日,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优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工资 200% 的报酬。

在此也提醒 " 加班族 " 们,如果加班费被克扣,可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或通过拨打电话 1233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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