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案件举报 最多奖励100万元

时间:2022-03-23 13:49:32 来源: 河北日报


日,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联合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

对于举报重大违法行为,有罚没款的案件,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下列标准计算奖励金额,并综合考虑涉案货值、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最终奖励金额: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无罚没款的案件,一级举报奖励至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应当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违法主体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本条规定奖励标准的2倍计算奖励金额。

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单笔奖励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定。对于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综合考虑涉案货值、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可以给予200元至1000元奖励。(记者马彦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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