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重大灾害事故预警发布预案 30分钟内启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时间:2022-03-23 09:06:29 来源: 开屏新闻


3月22日,昆明市政府发布了《昆明市重大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和重大应急信息发布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明确规定重大预警信息和重大应急信息应在30分钟内启动。

重大预警应急信息按程序报批

《预案》明确,昆明市有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监测分析和评估判定的基础上,认为需要发布重大灾害事故预警信息或重大应急信息时,应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专家,根据监测、分析、评估结果,对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信息的级别、发布范围、发布内容、社会影响等要素进行全面研判,并拟写信息文稿按程序报批。

橙色预警信息由市有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由有关专项指挥机构指挥长批准后发布。红色预警信息由市有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由有关专项指挥机构指挥长审核同意后报市长批准后发布。向1个以上3个以下县级行政辖区发布的重大应急信息,参照橙色预警信息的审批程序执行;向3个以上县级行政辖区发布重大应急信息,参照红色预警信息的审批程序。

30分钟内启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在应急响应方面,重大预警信息和重大应急信息发布审批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后,应在30分钟内启动重大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通过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将审批表和信息文本传递到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并督促各单位按本预案开展工作,收集、汇总、上报执行情况。

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市有关专项指挥机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在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后,应立即启动本地、本部门应急响应,按职责分工开展信息发布和传播工作,确保工作日有效开机时间6小时内启动信息发布工作;在接到指令的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实际适时跟进和反馈;要采取多种手段密切跟踪信息发布的落实情况,并根据落实情况实时跟进督促,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灾害事故威胁解除或应急处置工作已完成,达到解除预警或应急状态的条件时,提出信息发布的市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提出应急解除的建议,拟写应急解除的信息文稿,按原程序审批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原渠道发布应急解除的信息。(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罗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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