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郑州多名行政机关人员旁听一交通行政处罚案

时间:2023-02-08 19:42:01 来源: 大河财立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大河财立方 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高方方 文图】2月8日上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行政处罚案件,某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数十名民警旁听庭审,让执法人员“零距离”见证庭审全过程,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

本案原告王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后弃车离开现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犯交通肇事罪。被告某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对王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王某不服,诉至金水法院,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郭喜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庭审、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法庭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

庭后,旁听民警表示,通过此次庭审,对行政案件庭审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并表示在今后的执法办案工作中一定要恪守法治精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据介绍,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既是一次普法公开课,也是金水法院加强府院联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生动体现。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金水法院将一如既往重视行政审判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审判水平,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链接】

关于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法》明确,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上述诉讼。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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