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速讯:南阳通报10起依法查处涉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案件

时间:2022-09-25 15:52:01 来源: 平安南阳


为贯彻落实南阳市委、市政府“保交楼、稳民生”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南阳市公安局对拒不配合的项目负责人开展攻坚,严厉打击在楼盘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挪用资金、逃税、非法集资、合同诈骗、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行为,为行政执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保护企业合法经营,用法治手段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现对近期依法查处的10起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案件进行集中通报:


(相关资料图)

案例一: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明知其公司资金链断裂,隐瞒其所开发的楼盘房屋已出售给他人的事实,骗取140余名受害人的信任,签订多份房屋买卖合同,涉嫌合同诈骗罪。在案件侦办过程中,经调查相关账户流水和关联人员,发现其高利转贷行为,涉嫌高利转贷罪。经进一步梳理相关证据及案情,发现其以开发房地产项目需要资金为由,以高息为诱饵,向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案例二:某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为获取银行信贷资金采取虚构资金用途、伪造财务报表、伪造购销合同的形式欺骗银行,获取信贷资金,最终造成银行损失,公安机关以涉嫌骗取贷款罪依法对王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某项目开发公司实际控制人贾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公安机关调取贾某银行流水发现其在近期内有大量资金流动,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对贾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四: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控制人柳某以房地产开发和办理房地产相关手续为由,以高息为诱饵,不断向社会不特定人群进行集资,最终该公司资金链断裂,不再支付集资人的本息,公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罪依法对柳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五:某楼盘实际控制人闫某在开发经营期间,向业主代收大修基金和契税,后将该款项挪作他用,经公安机关对其公司全面调查后发现其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将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案例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路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七:在问题楼盘处置化解中,某项目开发企业推进缓慢,打击专班组多次约谈该项目实际控制人,要求其配合工作尽快完善手续,但企业始终不配合,公安机关从该企业“双违”行为入手,发现该企业涉嫌土地违法,后又通过税务部门调取该公司账目经过审计发现,该企业存在偷漏税行为,经税务机关多次催交后企业拒不缴纳,涉嫌逃税罪。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目前项目的其它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中。

案例八:某劳务公司负责人莫某在承建某项目人防地下车库工程时,与和其签订劳务合同的班组负责人霍某串通虚报已完工工程量及单价,对各个班组制作虚假工程量结算单及保证书,并向政府工作专班提供虚假的工人工资确认单据,骗取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依此拖欠工人工资致使该工地全面停工,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莫某、霍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九:某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魏某在开发楼盘期间,授意公司会计将公司资金转至个人账户涉嫌职务侵占罪。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案例十:某开发公司实际控制人尹某在开发过程中,将个人土地证伪造成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关建设手续,未按照消防相关设计规范进行施工,造成该小区消防安全隐患较大,且尹某拒不配合整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另发现犯罪嫌疑人尹某在开发过程中涉嫌骗取贷款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尹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下一步,南阳市公安局对房地产领域侵害民生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坚决严厉打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关键词: 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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