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公布

时间:2022-04-15 15:56:49 来源: 漯河发布


郾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通报

4月14日0时-24时,郾城区新增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经流行病学调查和研判分析,均系郾城区本轮疫情传播链条涉及人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8:系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居住地郾城区淞江街道香陈湾村,近14天内未出漯。

4月10日下午14:45分左右在漯河市医专二附院院外附近机动车道与一辆机动车发生碰撞,并与车主发生争执,未规范佩戴口罩期间病例1近距离围观,未规范佩戴口罩);15:10分左右到兴源超市买水;15:25分左右到漯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第五执勤大队处理交通事故;17点左右到宏达物流园附近的停车场停车。

4月11日8时许前往香陈湾村委进行核酸采样;9时许前往宏达物流园附近的停车场取车,之后返家未外出。

4月12日未外出。

4月13日9时许前往香陈湾村委进行核酸采样,下午实施隔离管控。

病例9:系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居住地郾城区淞江街道黑龙王庙村,郾城区某中学学生,近14天内未出漯。

4月10日13时左右到漯河市医专二附院院外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期间与在附近活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的病例1有过近距离接触),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4月11日7时前往黑龙王庙村委会排队进行核酸采样;之后返家未外出。

4月12日未外出。

4月13日7时前往黑龙王庙村委会进行核酸采样,下午实施隔离管控。

目前流调、检测、消杀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对已追踪到的密接、次密接已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涉及的车辆和场所等已全部进行消毒。在此提醒,请与上述病例在同时段有相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当地社区(村)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广大居民要强化个人防护,遵守防疫规定,全民行动,共筑防疫防线!

郾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5日

郾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对部分区域分类管理调整情况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我区部分区域分类管理调整情况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1.淞江街道黑龙王庙村高铁道以东区域;

2.淞江街道香陈湾村。

调整后,全区封控区数量增至3个。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淞江街道黑龙王庙村高铁道以西区域。

调整后,全区管控区数量增至2个。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郾城区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防范区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社区(村)证明。各类非生活必需类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餐饮场所禁止堂食。药店暂停退热、止咳、抗生素、抗菌素等药品销售。

以上管控范围和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和管控管理期间,对大家出行和日常生活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责编:邵宇翔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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