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多部门联动整治电动自行车乱象 依法重点查处十类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时间:2022-04-15 09:10:09 来源: 厦门日报


4月11日,厦门市四部门联合发出通告,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依法重点查处十类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通告发布后,引起市民群众广泛关注。“电动自行车老是逆行、抢道,太危险了!该整治。”记者在《厦门日报》公众号相关报道的留言处看到,不少市民网友支持电动自行车整治,并提出希望有关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加装大灯、逆行、乱按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年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增加明显,2021年,我市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42万余起,同比2020年上升21%。此外,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还有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交通部门发布典型事故案例,并根据部分整治通告相关内容,回答市民的疑问。

交警部门对2021年发生的42万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事故进行梳理发现,目前电动自行车乱象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这四个乱象也是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重点。

【主要存在哪些乱象】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安全意识薄弱,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载物等违法乱象多发。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占事故总数达34%,占比逐年上升。

电动自行车占用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电线、插座,“飞线充电”,进电梯等乱象丛生,去年以来,共引发火警70起。

快送行业大量使用超标电动车,无牌上路行驶。目前,厦门思明、湖里区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只有5000余辆,上牌率低。

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存在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占道经营,非法拼装、改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释疑热点】

●什么是超标电动自行车?

指以电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国家标准限行车速为每小时25公里,且车重不能大于55公斤(含电池重量)。

●驾驶电动自行车能否载人?

电动自行车载人规定是: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成年人驾驶人搭载一名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除外。

●如何判定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

指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应行驶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右侧以外的区域。

【链接】

两起典型事故案例

今年1月5日,吴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金尚路西侧辅道由南往北逆行,准备“抄路”在金尚路谊爱路路口右转弯。此时,他与一辆正在该路口调头的小型越野客车撞上,撞车后吴某当场身亡。

经警方认定,小型越野客车驾驶人驾车在设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闯红灯、超速调头的违法行为,是造成该事故的一方面原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且逆行的违法行为,是造成该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两人分别承担该事故的同等责任。

类似的事件此前也发生过。2020年8月1日凌晨,郭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金尚路由南往北方向闯红灯直行进入金尚路枋湖路路口。车身右侧与正常行驶在枋湖路的小车车头发生碰撞,郭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经警方认定,郭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且在路口闯红灯,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小型轿车驾驶人驾车进入路口时,对路面交通情况观察不够,未确保安全行驶,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厦门日报记者 柯恺筠 通讯员 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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