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文: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时间:2022-03-24 16:35:26 来源: 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公告称,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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