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强闯检票口殴打女检票员,热心男子出手:你打女人算什么?知情人:该旅客错过了检票时间-当前动态

时间:2023-06-12 11:53:37 来源: 九派新闻


6月12日,根据水母网报道 ,6月11日在重庆西站一检票口,旅客强行进站殴打检票员,被男子按倒称你打女人算什么,此事引发关注。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将一名背包的旅客按倒在地,并怒斥对方:“你打女人算什么,打工作人员算什么,你和我打,我是四川的,我奉陪。”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周围乘客描述,当时检票时间已经过了,那名旅客欲强行闯进去,还殴打检票口的女检票员。车站工作人员将两人拉开后,旅客试图起身打人,被工作人员一把按住。

对此,网友也纷纷谴责强行进站的乘客,“检票时间过了就重新买票吧,自己的失误晚点自己要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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