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焦点!4月28日截止!武汉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开始申报

时间:2023-03-28 16:57:14 来源: 九派新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申报2023—2024年度武汉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效,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和创新创业,根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湖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鄂退役军人〔2020〕61号)等规定,现就申报武汉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时间、范围 自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8日止,住所(地址)在武汉市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或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原则、条件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较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申报材料有意愿的符合基本条件的培训单位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并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提交下列材料:(一)书面申请(加盖公章)。(二)《武汉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申报表》。(三)相关证明资料(职业教育培训资质、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教师花名册、管理人员花名册、培训机构基本情况、上年度培训效果评估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装订成册。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成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评审小组,通过核对资质信息、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新申报的培训机构情况,按照《武汉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选评分标准》逐项打分,根据分值,择优确定承训机构。经2022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参加申报,仅需要提供2022年度退役军人培训情况年度报告及2023—2024年度退役军人培训计划(加盖公章),被取消承训资格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此次不接受申报。欢迎有军人情怀、热心退役军人事业、培训专业有特色、推荐就业有保障的培训单位积极申报(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71号,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10办公室,联系人,苏波,联系电话:82281269)。特此公告。

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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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va.wuhan.gov.cn/xxfb/tzgg/202303/t20230328_21770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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