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工资单被看到就遭开除?保密制度不应侵害劳动者权益

时间:2022-02-26 18:29:55 来源: 九派新闻


摘要: 根据现行劳动法律,薪酬保密做法并不直接违反我国法律,但如果因此引发歧视则违反现行法律规定。

日前,山东济南一盒马员工表示,因自己的工资单被同事看到,盒马方面便以工资属于公司机密,员工手册里有明确规定,将该员工开除。据悉,盒马工作人员表示,济南历城区仲裁委员会已委托调解员联系盒马进行庭前调解,针对该员工的仲裁诉求,“积极推动相关方进行调解,并按照仲裁程序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对于这一事件,互联网上讨论热烈,不少人认为“密薪制”在很多企业里变得普遍,但随之而来的劳动争议也成为讨论焦点。对此,多位专家表示,企业密薪制不能滥用,更不能逾越法律红线,成为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具。

事件回放

最近,在济南打工的郑先生因为工资单被同事看到,被盒马鲜生以泄露机密开除。“我是前盒马生鲜水产部门前场的员工,前同事偷看到了我手机上的一个个人的工资信息,我2月12号按时打卡上班,然后不到半个小时,就被我们主管叫到办公室,在我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告诉我,我们部门有两位员工有离职的意向,是因为我的原因,所以我踩到了公司的高压线,以我一类违规的理由,对我进行了开除处理。”郑先生说。

对此,盒马鲜生工作人员表示,员工手册里都是有明确规定的,该员工在职期间违反了公司规定被处罚,且已承认相关事实,并且签字确认了,愿意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专家解读

薪酬保密做法是外企带到国内的“舶来品”,逐渐为国内一些企业所用,导致员工工资不透明成为职场常见现象,员工公开讨论工资也成为很多企业的职场禁忌。在职场上,有劳动者因为违反公司薪酬保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但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因为缺乏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存在严重违反薪酬保密制度的事实,被法院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不在少数。

“根据企业的薪酬保密规则,用人单位不公开具体薪酬,员工之间不可以互相打听或者透露自己的薪酬。根据现行劳动法律,薪酬保密做法并不直接违反我国法律,但如果因此引发歧视则违反现行法律规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此说道,“歧视包括因不允许公开讨论工资而出现的同工不同酬问题。”

值得一提的,关于“密薪制”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此前非常之多。如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之一是赵某如果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认为赵某主动向内部员工透露了个人薪资情况等公司涉密信息,严重违反公司的薪酬保密制度,损害了内部员工的积极性,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公司决定与赵某解除劳动合同。赵某对此不予认可并申请仲裁。仲裁机构支持了赵某的主张,认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此外,2017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特别是增加了对非公有制企业重大改革调整时履行职代会法定民主程序的规定。今年两会期间,市总工会又专门提交了《关于加大 执法检查力度,有效发挥民主管理制度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机制性作用的建议》的提案。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其中,关于工资集体协商便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工资集体协商程序一般包括工会代表广大职工群众向企业管理层发出协商要约(反之亦然),要约内容包括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等与工资相关事宜。另一方回应要约,双方产生协商代表,协商前准备,协商会议,将协商一致内容写入工资集体协商草案,将草案递交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形成工资集体协商文本,报递人社部门备案,正式生效。所以许多公司执行的“密薪制”,并没有严格遵循相关条例。更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合同法》第4条明确: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来源:劳动观察】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4-2020 中原网视台(www.hnmdtv.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