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共有产权房遭交房难?青岛城阳市政投资:已将48套房款拨付到位

时间:2023-02-03 17:25:17 来源: 澎湃新闻


山东青岛部分共有产权房购房者的收房问题得到解决。


(相关资料图)

对此,2月2日,青岛城阳市政投资集团发布了一封《关于共有产权住房情况的声明》,在该声明中,青岛城阳市政投资集团表示,“公司下属子公司青岛家安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付款导致个别共有产权购房人延迟收房,在此,我们深表歉意。现已经安排资金付款,于今天将48套未拨付房款2571万元全部拨付到位,购房人可以到开发商处办理收房手续。”

青岛城阳市政投资集团称,目前公司经营稳健,资产质量优良,从未出现过债务逾期等问题,债务风险可控,经营呈稳健上升态势。

购买的市政共有产权房未能及时拿到房

在青岛城阳区区长信箱留言中,有购房者称,“城阳舜山府不给交房”。该名购房者在留言中表示,自己在两年前购买了城阳白云山龙湖舜山府房屋,买的是市政共有产权房,和青岛家安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共有产权合同,公司出资76万元。现在新房交付,开发商表示市政公司没有打款,不能交房。城阳市政公司表示没钱。如果要退房,业主需要缴纳20%的违约金,300万元的房款即需要支付60万元的违约金。

对此,城阳市政投资集团在1月4日回复称,经落实,工作人员已联系说明相关情况,城阳市政投资集团现正在积极筹措资金解决付款问题。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该案例并不是个例。

2022年4月,有市民反映自己购买的金秋泰和郡共有产权房项目,因城阳市政一直没有进行打款,因此无法办理贷款,但自己的孩子面临明年要上学的问题,2022年6月份就要交房,如果不打款就无法贷款,首付等于白交。

与上述购房者遇到同样问题的还有在城阳花漾里购买了共有产权房的业主,其在2022年3月表示,原定应在2022年12月份房屋开始交房。可是因为共有产权款项迟迟不到位,导致银行贷款下不来,无法收房。

澎湃新闻发现,在相关的领导留言板中,以“共有产权房”作为关键词搜索出的结果中,绝大部分都是青岛市城阳区的共有产权房内容,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未打款”、“资格不审批”、“交房问题”。

人才共有产权房让城阳区楼市回暖

从时间上来看,购房者投诉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2021年-2022年。

值得一提的是,青岛市城阳区的人才购买共有产权房政策从2020年才开始实施。

2020年3月,青岛市城阳区出台聚集人才的六条举措,其中针对人才“买房难”、“买房贵”的难点,将不同层次的人才购房者与区属国有企业的产权比例进行划分,由区属国有企业垫付或赠予30%房款。在人才认定方面,共有产权到期后,一至四层次的人才,在城阳区范围内工作并享受共有产权政策满8年后,由人才个人提出申请,经区属国企同意、相关部门批准后,无偿赠送30%产权;五至七层次的人才,满5年后,由个人将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的30%产权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孰低”原则。

按照最初的设想,该政策将持续至2023年3月5日。

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推出,让城阳区的楼市快速回暖,甚至该区在2020年一度超越西海岸新区,成为青岛楼市最火爆的区域。

据青岛网上房产数据显示,2020年,城阳区全年新房共成交24850套,仅次于西海岸新区,排名全市第二。其中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网签约了近一半,约11000套。

澎湃新闻联系上的一位购买了共有产权房的购房者表示,其当初购买时就是看中了这个政策。

“我买的时候房子的价格在17000元/平方米,按照我的条件我是可以购买120平方米的房子,走共有产权房政策的话,我自己负担房款的70%,城阳区市政支付30%。在我自己负担的70%中我还可以走银行贷款,实际自己支付的部分大概只有房款的20%左右,大概40万元。根据我的人才认定类型,我在工作了8年后可以提出申请,剩下的30%产权可以无偿赠送给我,这帮我省下了很多钱,很划算。”

购房券政策取代共有产权房

但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城阳区人才共有产权政策出现收紧。2022年4月,有购房者询问共有产权停止报名的问题,城阳区财政局回复称,因即将出台新的人才住房政策,为确保与新政策顺畅衔接,2022年3月31日起暂停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

当地的一家参与该项目的开发商告诉澎湃新闻,2020年城阳区因为人才共有产权政策的原因,购买共有产权房人数的数量一下暴增,很多楼盘走共有产权房渠道卖出的房子非常多。但这也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因为需求量过大,参与共有产权房产权持有的一家公司在付款方面出现了延期。开发商这时就需要垫资,即开发商先将房款打给这家公司,然后这家公司再转款给开发商。长此以往,有些开发商负担不起垫资的资金,就选择退出了共有产权房项目。

在城阳区终止了人才共有产权房政策之后,向引进人才发放购房券的新政策出台了。

2022年8月,城阳区公布了新引进人才发放购房券实施方案(试行),为2022年4月1日以后城阳区新引进就业且在城阳区无商品住房的各类人才发放不等金额的购房券。根据实施方案,按照人才类别层次划分标准,分别为各层次人才发放购房券,第一层次、第二层次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经区人才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发放标准,第三层次为30万元,第四层次为25万元,第五层次为15万元,第六层次为8万元。购房券一次性发放。同时还强调,按照每年总资金控制在1亿元的原则,根据发放顺序一并确定发放购房券人员名单。

对于购房券的使用,实施方案提到,人才在城阳区辖区内(不含高新区)购买个人或夫妻共有100%产权的新建商品住房时可使用购房券,购房券所标注金额抵现金使用。购房券实行实名制管理,仅限本人使用。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具备购房券申领条件的,只享受夫妻双方中最高层次人才相对应的标准。并强调,自办理房屋网签之日起,人才须在城阳区实际工作连续满5年(以人才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青岛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纳日至下一年度的此日为满一年,以此类推)并按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青岛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同时实施方案提到,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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