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前放量大涨被追问 萃华珠宝收关注函仍两连板

时间:2022-06-23 11:23:59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萃华珠宝复牌后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截至6月22日收盘报20.43元。此前一天,针对公司日控制权变更事宜,深交所向该公司发出关注函,要求对多个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6月17日和18日,萃华珠宝连续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公司现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翠艺投资”)拟将持有公司12%的股份协议转让给陈思伟,同时约定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郭英杰、郭裕春、郭琼雁放弃其合计持有的19.38%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期限为三年。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思伟将持有公司12%的股份,成为公司新实际控制人。对此,深交所在21日早间发出的关注函中要求公司详细说明控制权转让的具体筹划过程,并详细说明公司董事会申请股票停牌具体决策程序、主要决策过程;说明控制权转让安排的合法合规,以及是否存在刻意规避一致行动安排,进而避免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形。

控制权变更的相关方之间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成为交易所关注重点。深交所要求公司自查并说明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郭英杰、郭裕春、郭琼雁与受让方陈思伟之间业务和资金往来情况,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公告内容外是否存在其他协议、约定,是否存在股份转让价款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况。

同时,公司还需说明本次控制权变更转让12%股份并放弃19.38%股份表决权的具体原因,在控制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协议安排让渡股份、放弃表决权,已实质构成对自身持有股份作出相关意思表示,并构成一揽子安排情况下,详细说明本次控制权转让安排的合法合规,以及是否存在刻意规避一致行动安排,进而避免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形。

公告显示,本次表决权放弃在约定期限内不可撤销。翠艺投资、郭英杰、郭裕春、郭琼雁还需明确说明放弃行使的表决权是否存在恢复行使的条件,说明放弃表决权的19.38%的股份是否存在减持、转让等处置安排,说明翠艺投资后续是否仍有股份转让计划或安排。“如交易各方及公司产生分歧,将采取何种具体措施保障公司治理有效,是否存在因利益冲突恢复行使表决权的可能,请说明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放弃对公司控制权稳定和经营稳定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关注函进一步要求。

此外,萃华珠宝股价在6月16日停牌前放量大涨9.61%也被追问。深交所要求说明本次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具体过程、参与筹划人员及在信息保密方面采取的措施,并结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等一个月内的交易情况,自查是否存在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报备完整的内幕知情人名单和本次交易进程的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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