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通知:在职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教育活动 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时间:2022-06-22 09:33:07 来源:


日前,黄山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严申,在职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教育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据该通知,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于7月1日下午教育教学活动(含测试)结束后离校,暑假开始;全市普通高中于7月7日下午教育教学活动(含测试)结束后离校,暑假开始。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执行。中职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普通高中放假时间执行。秋季学期,高三年级于2022年8月25日开学;其他年级(含幼儿园)于8月31日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

通知要求,认真部署和落实学期末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加强期末及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其中,通知要求各中小学严禁组织和要求学生暑假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不得推荐或变相推荐假期作业等教辅材料。在职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教育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或以研学、托管、作业辅导、夏令营等名义变相开展隐形变异学科培训。严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思维训练”“国学素养”“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或以“科学实验”“口语演讲”“戏剧表演”“文学欣赏”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培训的违规行为。要充分利用网格化综治体系构建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动态排查机制,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或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等名义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进一步消除防疫风险隐患。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足行业规范发展,严格落实法律和政策要求,不得以任何促销形式,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新安晚报 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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