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播资讯】「台检以案释法」这样酒后驾车,重罚!

时间:2023-01-17 06:01:21 来源: 濮阳市台前县检察院_检察业务


【来源:濮阳市台前县检察院_检察业务】

近日,由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匡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台前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资料图)

2022年9月,被告人匡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公路行驶时,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刘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匡某倒车时又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林某发生交通事故,三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经台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匡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出警后,经使用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后被带至台前县中医院抽取血液样本,经鉴定: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0mg/100ml,已达到醉酒状态。

检察官说法:

在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基础(80mg/100ml)综合考虑以下因素,酌情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运营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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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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