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立法支持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新业态 鼓励推进景区化改造

时间:2022-09-28 08:39:26 来源: 大象新闻


为巩固改革成果、解决发展难题、推动优势再造,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水的出行需求和期待,9月27日,《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其中提出丰富服务区运营新业态,推动服务区由“粗放经营”向“精准服务”转变。

鼓励推进景区化改造

为提升服务区服务质量,推动服务区由“粗放经营”向“精准服务”转变,《条例(修订草案)》规范了服务区功能区和公共设施建设,提出丰富服务区运营新业态,推动服务区实现由有到好转变提供立法保障。

其中,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运营和服务创新,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化改造,植入区域特色文化内涵,增加休闲娱乐等综合服务功能,创新发展、融合新业态。

同时,支持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消费帮扶产品专区,销售乡村振兴农副产品。支持在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建设完善“司机之家”,为司机提供免费停车休息服务,以及餐饮、车辆维修保养等优惠服务。

交叉工程建设“谁后建设谁负担”

据了解,为发挥我省高速公路比较优势,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持续发展动力,《条例(修订草案)》分别从构建高效顺畅多式联运系统、发挥高速公路投融资台功能、依托高速公路沿线规划建设特色产业物流集散区、建设现代物流“绿色”通道、延伸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服务和应急物资保供功能、建设完善“司机之家”、促进高速公路低碳化建设、科技赋能现代智慧高速公路网等方面作了规定。

《条例(修订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高速公路沿线充换电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清洁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布局,鼓励废旧胎粉、建筑废弃物等可回收资源循环利用,推广绿色建造技术,促进高速公路低碳化建设。

同时,鼓励开展高速公路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高速公路运行智能监测,及时发布路况、气象、服务区、运输、货物、供求等信息,推动高速公路智能化、场景化应用。

此外,针对关于交叉工程建设,《条例(修订草案)》明确,应当按照标准或者规范的要求预留空间或者保障安全,按照“谁后建设谁负担”的原则,由后建设的一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高速公路安全。(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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