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就河湖长制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2-04-22 08:59:44 来源: 厦门晚报


厦门市司法局日前发布通知,就《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计划确定的法规正式项目。

《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分为6章,包括总则、治理体系、工作职责、工作机制、监督考核、附则,共33条。今年3月30日是厦门市的首个“河(湖)长日”,“河(湖)长日”的设立拟将上升到立法层面,写入《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依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将建立市、区、镇(街)三级河湖长体系。按照行政区域设立市、区总河湖长。根据需要设立副总河湖长,协助总河湖长开展工作。按照行政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分段设立市、区、镇(街)三级河湖长,在上级河湖长和本级总河湖长领导下开展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区、镇(街)两级根据所辖河湖数量、大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招聘河湖专管员,配备相应的安全装备和交通工具,负责协助做好河湖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执法和涉河涉水纠纷调处等工作。区、镇(街)两级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做好河湖日常巡查、清漂养护等工作。

《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各级河湖长名单和监督电话应当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主要媒体和河湖长公示牌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河湖治理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破坏河湖水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若实名投诉、举报的,还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举报人,并对投诉人、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征集方式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2年5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就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厦门市司法局立法处(邮政编码:36100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j_lx@xm.gov.cn。 (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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