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台46条措施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时间:2022-04-21 14:16:34 来源: 南国都市报


4月20日,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帮助海南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海南多部门制定《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办法》。

服务业

确有困难,可减免房产税等

2022年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分别加计10%和15%,抵减应纳税额。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范围,按规定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按规定给予减免。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延长至6个月。

餐饮业

引导外卖台下调商户服务费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餐饮企业员工免费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年原则上应给予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100%比例的补贴支持。积极沟通对接外卖互联网台,引导企业自主响应国家号召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或给予阶段服务费优惠。

零售业

改造公益农产品批发市场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零售业企业员工免费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年原则上应给予零售业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一个上行”(农产品)和“三个下沉”(供应链、物流配送、商品和服务)。

升级改造公益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海口、三亚、东方、儋州、琼海等公益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交易区内部道路、信息化等公共设施。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海口、三亚、东方、儋州、琼海等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设施,加快节能型冷藏设施应用。

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结合价菜工作,支持市县建设智慧化农贸市场和公益价菜摊位5000个,进一步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建设。

旅游业

旅游质保金保险财政补贴50%

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比例要达到80%以上。对保险公司服务质量进行第三方评估,实施业务末位淘汰,充分调动保险公司积极。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对旅游质保金保险继续实施财政补贴50%,进一步降低旅行社企业资金压力。

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依托“海南省重点旅游企业数据库”和“信易贷”台,建立中小微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信贷支持。

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

这些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2022年全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年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对巡游出租车、中重型卡车等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给予奖励。加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力度,支持公路、水运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等。

民航业

加大对民航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2022年全年暂停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财政部门可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统一安排,统筹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地方自有财力,支持航空公司和机场做好疫情防控。统筹资源加大对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鼓励海南航空等航空公司和省内民航机场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融资。

精准防疫

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

认真落实严格、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不得突破疫情防控相应规定进行封城、封区,不得非必要、不报批中断公共交通。不得非经流调、无政策依据对餐厅、商超、景区景点、电影院及相关服务业场所等实施关停措施、延长关停时间。不得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政策要求基础上擅自增加对服务业的疫情防控措施。确有必要采取封城封区、中断交通等措施或在现行基础上加强疫情防控力度的,须报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后实施。建立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问题反映、核实、纠正专项工作机制。(记者党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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