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六旬诉离婚 南阳宛城法院诉前调解化矛盾

时间:2022-03-30 10:34:34 来源: 河南大小事儿


3月28日上午,年过60岁的起诉离婚申请人阴某,开心地把一面锦旗送到了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管理中心调解员吕玮手中,一段一波三折的婚姻也就此划上圆满句号。

2003年原告阴某与被告柳某相识,双方开始同居生活,2019年9月两人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双方无子女,无夫妻共同财产。2021年6月,阴某以双方感情破裂和柳某有赌博恶习为由起诉至宛城法院要求离婚,案件按宛城法院分流程序至法辅中心诉前调解平台后,由调解员吕玮先进行调解。调解中,柳某表示只要阴某拿50000元钱就同意离婚,阴某则明确表示一分钱不会给,双方互不相让还各自带领四五位亲朋好友到法院替自己撑腰,最终调解不成案件流转至法庭审理。

法官审理后考虑到原被告虽是再婚,但同居生活时间长,且在共同生活十六年后又主动补办结婚证,感情基础较好。加上柳某也不同意离婚,只要日后双方互谅互让,有和好的可能。此外,证明二人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不足,故法院对阴某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然而事与愿违,双方之后不仅没有互谅互让,反而矛盾隔阂越来越大,柳某还多次到阴某工作单位大吵大闹,严重影响阴某工作生活。2022年3月,阴某再次提起诉讼离婚请求,按程序这次案件依然由吕玮进行诉前调解,吕玮先是一对一去倾听,让双方把情绪发泄出来,接着她动之以情,从为两人身体健康着想角度劝说,两人都已年过60,长期怄气不利于身体健康。接着,吕玮根据双方矛盾的焦点,背靠背做两人的思想工作,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多年,且阴某年龄较大从事保安工作收入微薄,吕玮让对方换位思考,并适时晓之以理,终使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最终,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由阴某向柳某支付10000元作为补偿,原被告双方都得以从痛苦中解脱,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依法解除。(赵显志 刘娟)

【来源:河南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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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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