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4月1日起开始执行 厦门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

时间:2022-03-30 08:54:26 来源: 厦门日报


福建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

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四个档,分别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均值为1865元。其中:执行第一档有6个区(厦门6区均在第一档),执行第二档有24个县(市、区),执行第三档有31个县(市、区),执行第四档有22个县。

与之前标准相比,各档均值均增幅为14.59%,年均增幅6.2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21元、20.5元、19元、17.5元。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均值均增幅为14.59%,年均增幅6.24%。 (厦门日报记者 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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