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万粉丝网红触电身亡案开庭:事发监控公开,追加鱼塘以及村委会

时间:2023-08-01 17:42:23 来源: 大象新闻


大象新闻记者 关新耀

8月1日上午,记者从段宏楠亲属处获悉,600万粉丝网红段宏楠触电身亡案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

据悉,段宏楠系知名短视频博主,曾拍摄很多正能量段子,其生前在快手平台拥有600万粉丝量。


(资料图片)

【案情回顾:600万粉丝网红钓鱼时触电身亡】

2020年,拥有600万粉丝的22岁网红段宏楠,因去池塘钓鱼,在甩竿时误触高压电,当场身亡。

资料显示,段宏楠曾拍摄过很多正能量的段子,如《英雄好汉》、《叱咤红人》、《以和为贵》、《花花世界》等,在网络上引发网友的热烈回响。

两年过去了,2022年10月,段宏楠的母亲程女士向电力公司提告,要求赔偿121万元人民币。

民事起诉状显示,2020年9月7日,原告儿子段宏楠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小城子路东道村鱼塘触电掉入水中不幸身亡。段宏楠网络艺名“宏楠”,系知名博主。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段宏楠母亲程女士曾表示,她是在网络上得知儿子的死讯。

“我们最后一眼,是在殡仪馆冰柜里看得我儿子,当时人都蒙了。”程女士形容当时自己非常痛心,但并没有依据内心的悲愤情绪去行事。

事发后,程女士也向律师咨询确认,鱼塘不得设置高压电线路,且“鱼塘都得保证当事人的安全”。

更让她气愤的是,鱼塘老板一直不愿提供监视器画面,以及对鱼塘设置高压电的时间点做任何解释,愤而将吉林省长春市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给予死亡赔偿金712920元、丧葬费38309元、丧葬事宜支出费10000元,以及精神抚慰金20万元,合计共求偿人民币121万元。

【追加被告:追加鱼塘以及村委会为被申请人】

为什么出事两年后才提起诉讼?

“我儿子出事的时候,我们家人是最后一个知道消息的。那时候,在场的人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其他网红,网红随后就开直播了,说我儿子钓鱼,甩杆到高压线了。网上传的视频很多都是假的,多是剪辑了他以前钓鱼的视频。而且那时候众说纷纭,有说我儿子去救人触电的,有说他捡了别人触线的鱼竿被电的等等。”程女士说,她后来去查了,看了才发现跟大家说的都不一样。

程女士说,她想知道真正的事发过程,所以提起诉讼,希望能查明这件事。

2023年4月21日,段宏楠父母向法院提交追加被告申请书。

根据追加的被告申请书显示,追加鱼塘以及村委会两名相关负责人作为该纠纷案件的被告人。

其中,被申请人一郑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有商压线的农田上私设鱼塘,对外开放经营垂钓,并同意受害者段宏楠等在鱼塘垂钓,威胁着垂钓者的人身安全,其对事故的发生应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市城郊供电公司、被申请人二共同承担责任。

被申请人二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小城子村民委员会作为鱼塘所在土地的发包方,允许被申请人一郑某在基本农田上挖鱼塘,并对其对外开放钓鱼的行为未予以制止,属于监督管理,对事故发生存在同等责任,应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市城郊供电公司、被申请人一郑某共同承担责任。

接受媒体采访时,段宏楠母亲程女士表示,儿子出事后,她本人遭到了严重的网暴,质疑其为何不起诉生产鱼竿的厂家,并质疑其最终目的是为了钱。

“我只是一个失去儿子的母亲,在儿子的生命面前,其他的都微不足道。”程女士非常疑惑,为儿子维权,触犯了众怒吗?并没有用任何卑劣的方式伤害别人,只是拿起了法律武器。

【庭审现场:庭审近5个小时,围绕三被告是否担责、如何担责展开】

8月1日上午8点半左右,该案件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段宏楠父母从外地赶到长春,参加庭审。

程女士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记者,庭审前,除了对电力公司提起诉讼外,又追加了涉事鱼塘和所在村委会两方。

“之所以对鱼塘和村委会追责,主要是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周兆成介绍,涉事鱼塘作为公共场所,在管理上有义务给他人提供安全保障,而所在村委会擅自和鱼塘签订租赁协议,没有合法的承包手续,也是导致本案悲剧的发生原因之一。

周兆成介绍,本案争议焦点是对于段宏楠触电身亡一事,三方被告是否承担责任?如果承担,他们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庭审中,原告方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段宏楠父母具备起诉资格。“段宏楠属于原告独子,发生触电事件,给原告方带来了精神创伤。”周兆成介绍。

同时,原告方在庭审现场展示部分视频,用来证明段宏楠发生触电时,涉事鱼塘和电力公司均没有设置安全提示标识,周兆成介绍说,经过查证,证明段宏楠是经过鱼塘允许进行的垂钓行为。

周兆成介绍,庭审中电力公司方自述,其电线是裸漏的,并没有绝缘装置,而鱼塘,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在岸上设置有警示标志。同时,明明存在高压线路,鱼塘依然进行扩建,周兆成认为被告需对段宏楠的死亡负一定责任。

“首先,村委会放任了鱼塘在高压线旁开挖鱼塘,同时擅自将村委会集体土地承包给个人。对于高压线路,也没有做到监管的职责,其存在一定责任。”周兆成说。

庭审中,电力公司方认为电力公司没有任何过错,同时还认为段宏楠存在间接故意,是由于他的间接故意导致的死亡。

“电力公司方提供了警示牌的证据,但所提供的警示牌是事发两年后才存在的警示牌,也可以证明电力公司在事发时并没有警示标志。”周兆成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鱼塘有为他人提供一个安全的场所,而非一个带电的场所。

“所赔偿121万左右,三名被告是共同侵权责任。”周兆成说。

庭审持续了近5个小时,直到8月1日下午1点30分左右才结束。

程女士的代理律师周兆成认为,段宏楠之所以触电死亡,是因为事发鱼塘上方的供电高压线路存在安全隐患,被告依法应对其营运的高压电力设施进行警示和防护,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安全威胁。被告不尽管理职责,从而导致本案悲剧的发生,所以应该承担责任。

【追问真相:监控视频等证据被搬上庭审现场】

段宏楠触电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是什么导致意外发生?

至今,程女士也不清楚。她想通过这个案件,想查清儿子死亡的原因。

在她的印象中,儿子段宏楠是一个暖心的大男孩,会给她买礼物哄她开心,喜欢吃她做的韭菜盒子。

“我儿子很暖心,他出门会想着给你带点啥,给你整点惊喜。他人也很调皮,他回家,喊你开门,使劲敲门,你开门一瞬间,他就朝你笑。有时候他练拳,还拉着我一起比划,说小时候你不总是和我比划吗,我们继续比划。”程女士介绍,每次拍完短视频回来,他就说想吃什么菜,而他最爱吃的就是自己做的韭菜盒子。他走了之后,就再也没做过。

8月1日下午,段宏楠父亲告诉记者,对于电力公司、鱼塘、村委会三方的庭审表现,极为失望。

“9月7日出的事,我们是晚上12点到的。”段宏楠父亲介绍,4点出的事,他们6点才知道,在殡仪馆见到了段宏楠,9月8日4点,就驾车前方事发鱼塘,但在鱼塘周围,并未看见任何警示牌等。

事发后,段宏楠父亲也曾尝试寻找真相,找出儿子的意外是什么导致的?但由于没有拿到当时涉事地点的视频监控,因此段宏楠触电身亡事发前发生了什么,他一直都不知道。

段宏楠父亲介绍,网上说什么的都有,但他认为都不可信,只有看到监控视频才能可信。

“当时咱们没看到视频,说甩杆碰到了高压线。”段宏楠父亲说。

庭审现场,段宏楠父亲看到了事发时监控视频,视频来自鱼塘,“原先去不给,后来启动案件后,律师带着调查令,才给的。”段宏楠父亲说。

段宏楠父亲介绍,其实儿子当时并没有拿杆,而是拿着鱼食,当儿子转身走的时候,脚底下冒火。

周兆成介绍,段宏楠并非在甩杆中导致的触电死亡,而是在鱼塘旁的路上,行走过程中触电,落入水中,“监控视频显示,其落入水中时候,脚部还有触电火花,可以证明供电公司和鱼塘均存在管理上的过错。”周兆成介绍说。

段宏楠父亲告诉记者,庭审并未当庭作出判决,而是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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