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3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2-02-28 13:54:09 来源: 杭州日报


日前,记者从杭州市卫健委获悉,《杭州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将在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针对医师存在的不良执业行为,根据行为的质、情节、危害程度,采用记分的方式予以记录,当医师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到一定分值将对医师给予一定的处理。

据了解,杭州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对于医师不良执业行为类别主要分为执业资质、医德医风、病历文书、处方、药品、医疗器械、传染病防治、医疗事故(损害)、医疗技术、互联网诊疗等。

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作为职称聘任、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医师当年度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医师个人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医师主要执业的医疗卫生机构按记分不同情况,安排医师接受1-3个月的离岗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

《办法》规定:医师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周期为三年,与医师定期考核周期一致。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记分清零,重新开始下一周期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医师执业机构发生变更的,其记分连续累积计算。据介绍,《办法》的实施,有助于规范我市医师执业行为,增强医师依法执业意识,促进医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也为做好亚运会医疗服务保障工作,贡献卫健力量。(记者 柯静 通讯员 方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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