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全面推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举措

时间:2022-02-09 14:48:37 来源: 海南日报


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健康委、省委人才发展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推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相关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中西部和较发达地区的高级、中级与初级职称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补贴标准每月最高分别达到1万元、9000元,5000元、4500元,3000元、2500元。

据悉,《通知》明确了5个方面改革举措:调整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明确在编在岗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含编制内村医)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畅通人才引进渠道。适当降低公开招聘限制条件,对符合有关条件人员降低聘任条件、简化聘任程序;优化岗位管理。乡镇卫生院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按需设岗,不设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实行考上即评;实行弹退休制。中级以上专业人员,可将退休年龄最多延长至65岁,并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强化绩效考核激励作用。由各市县建立绩效考核办法,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确定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比例。

《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起,在全省所有市县的乡镇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含乡镇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移交地方的原农场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面推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相关举措。城关镇和划入城市主城区的乡镇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是否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及发放标准,由市县结合实际确定。《通知》同时还规定,编制外的村卫生室村医按照人均每月500元标准总量统筹,进行差异化发放。

《通知》要求,2022年3月底前各地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均衡等财力转移支付和自身财力,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来源。(记者马珂实生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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