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今年起,启动实施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时间:2022-02-08 21:03:03 来源: 郑州日报


2月8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为大力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我省出台《河南省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计划从今年起至2025年12月,在全省范围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

本次全省专项治理行动以治理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超标为主要任务,着力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范围包括: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且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简称“治理企业”)。矿山、冶金、化工、建材和汽车制造、蓄电池生产、制鞋、电子制造、木质家具制造等各重点行业领域10人以下工业企业的专项治理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专项行动启动后,各地要在2022年6月前确定治理企业,制定治理方案。2022年7月起,全省进入治理整改阶段。治理企业应针对职业病危害超标岗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开展治理,优先采用工程技术措施,从源头减少和降低职业病危害,使作业岗位危害因素浓(强)度达到限值要求。治理企业应以超标作业岗位为重点,以落实工程防护措施为关键,加大对现有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力度,积极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设备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对于采取工程技术措施不能使作业岗位危害因素浓(强)度达到限值要求的,治理企业必须采取个体防护、减少作业时间等管理措施,降低劳动者接触水平,并切实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治理企业的督促指导,积极探索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一企一策”精准指导等帮扶模式,实施中小微企业专项治理帮扶。对治理积极、成效显著的治理企业,鼓励其持续改进提高;对治理不到位的治理企业,督促其加大治理力度;对于治理后职业病危害因素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治理企业,要依法停止相关作业或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按照计划,通过专项治理,到2025年底,全省治理企业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岗位合格率达到85%以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大幅提高,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相应要求。

郑报全媒体记者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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