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夫妻双方、青年人才最高可贷65万

时间:2022-05-15 09:55:43 来源: 大河财立方


近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通知》明确,在确保资金运行平稳的前提下,要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主动配合上级政策有效实施,阶段性取消资金风险预警对个人可贷额度的限制,更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

洛阳市此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为,阶段性取消《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暂行办法》(洛管委会〔2021〕1号)中第五条第2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公积金缴存余额倍数下调为6倍”;第六条第2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各档次时间系数分别下调0.3”。其他措施暂不变动。

通知指出,决定阶段性取消资金风险预警对计算个人可贷额度的限制,计算公式中相关系数和倍数恢复至预警前状态。缴存职工可根据个人实际还款能力,参照以下计算方式和规定,自行计算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7;12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0;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1;36个月<缴存时间≤48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48个月<缴存时间≤60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5;60个月<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为2。

这意味着,自5月起,洛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调整为55万元,夫妻双方、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65万元。此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为45万元;夫妻双方共同使用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金额为55万元;经洛阳市认定的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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